城市水業市場化改革,最重要的是建立監管體系,沒有監管體系,公用事業開放有大的風險。現在政府在監管方面面臨著兩個問題,一個是政府部門的職能轉變不到位,觀念總是轉不過來,總是要管行業、管企業,爭著管人事、管資產。要轉到社會公眾服務管理,從直接管理變成間接管理,成為代表公眾的監管者;第二,從監管方面我們缺少法律法規的支撐,可以說是在白手起家。
今天我們請的Rouse先生原來所在的英國水辦公室,就是專門監督英國的供水的水質和企業的成本情況,是公眾利益的代表。下一步,我們將繼續完善特許經營制度,包括立法的建議,制度的建設將進一步加強。目前正在建立公正的水質監管體系,檢測站要求和供水企業分離;正在完善特許經營的準入辦法,保證市場主體具備建設運行的基本條件;正在研究制定有信息披露、中期評估和清退、臨時接管等一系列制度。在水業市場化的環境下完善監管體系至關重要,既給市場主體一個公平、公正、公開的環境,又代表廣大群眾,保障公眾利益和和公共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