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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注中國城市水業改革專題報道之四

時間:2006-12-05 來源: 作者:

中國水業特許經營:與多種模式結合

由于中國水業市場化改革是在探索中前進,目前城市水業的改革現狀可謂是多種模式并存:BOT,TOT項目類型已經大量涉及新,舊建水廠項目,尤其是污水處理項目;個別城市嘗試實施了管理權轉讓;少量城市進行了整個水系統的整體特許經營;水業主體企業的企業化改制進展緩慢,大部分沒有實現真正的轉變,仍然受到政企不分的困擾;少部分水業主體企業實現了社會資本以合資形式的進入;個別城市還嘗試了自來水企業全面私有化。

不同的市場化模式需要與其相應的法律,政治,經濟,監管來支撐。同時,不同的水業市場化模式之下,將演變出不同的資產模式,不同的責任承擔和政府監管模式。

水業市場化改革中多種模式的并存已成為事實,因此形成市場化實施層面的混亂。目前,行業中將所有市場化模式統稱特許經營,沒有區別不同模式下,責任,產權和監管體系的不同,按照一個標準和管理程序去要求和管理這些項目,這是目前水業市場化改革執行混亂的根源。

這種混亂主要表現為:對特許經營協議是行政許可還是經濟合同的爭論;是否一定需要競爭才能獲得特許經營權的爭論;特許經營權是授給城市水務集團還是授給BOT項目公司的爭論;政府是否需要獨立監管機構的爭論;BOT項目是否要進行成本監管的爭論;水價形成機制的爭論等等,這些爭論的根本在于對市場化模式認識的模糊。

業內人士認為,在目前的條件下,競爭性特許經營模式將成為中國水業市場化改革的主導模式。

原因如下:首先,如果沒有社會資本的進入,傳統水業企業缺乏足夠的動力實現真正的政企分開,這使得以國有企業為主導的專營式特許經營模式難以有效推進。

另一方面,包涵了私有化的專營式特許經營模式所需要的制度保障是多方面的。包括法律體系的支撐,以及公眾監管體系的完善等,難于在短期內完成,而中國的公用事業市場化改革又已經全面展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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