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水業市場化的推進過程中,行業普遍存在對水業市場化認識的誤區,也使有些單位和個人有機會對水業市場化進行體現自己利益的有意曲解.這些誤解和曲解已經制約了水業市場化的健康發展.
清華大學水業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傅濤,環境系主任陳吉寧以及中國水網總經理張麗珍認為,中國城市水業市場化主要有五大誤區需要澄清.
市場化改革的重點在于效率而非資產
水業市場化改革由兩大動機所推動,一是吸引資金,伴隨著城市化迅速提高的巨大的投資需求,僅政府力量難以滿足;二是提高水業運營效率,增進服務,實現水業的可持續發展.
這兩大動機在不同的改革階段和不同的管理層次有不同的側重.到目前為止,增加投資仍然是以前甚至目前政府推動改革的核心動機,而對效率的追求則剛剛開始提上日程.由于80年代以后地方城市政府就是城市水業的投資主導,因此城市政府比中央政府和省政府更加重視市場化改革的引資效果.即便是現在,面對中國經濟快速發展的現狀和對建設發展資金的巨大需求,各級政府仍然難以避免將引資作為水業市場化的首要目的.
從根本上講,水業市場化改革的根本在于效率的提高,而不是在于資產問題.在多數已經完成了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的發達國家,其推行市場化改革的目的更側重于效率的提高.自20世紀80年代以來,水業市場化改革在各個國家以不同的目的和不同的形式相繼展開,一些發展中國家由于在水業市場化改革中只重引資而忽略監管和體制建設,造成了公共服務體系混亂和嚴重的社會問題.面對我國當前不平衡的經濟發展,面對如此多樣的水業市場項目現狀,中國政府必須高度重視市場化改革項目可能會帶來的一系列問題.在引入投資解決城市基礎設施建設資金問題的同時,必須完善相應的市場監管體系,否則將像許多發展中國家一樣,出現公共服務體系的混亂,帶來嚴重的社會問題.
市場化不意味著政府從水業投資主體退出
水業市場化要求按照市場化規律去核定水業的成本與收益,通過規則,改變原來政企不分的經營管理關系,明確政府,企業和消費者三方責任,權利和義務關系.市場化要求投資多元化,但水業的收益結構特征決定了政府不可能從水業市場化的投資主體中退出.政府是水業公益性,引導性,補貼性投資的主體,不能將其責任轉嫁給公眾,但是政府投資需要適應市場的,科學的投資管理體制來保障.
國際實踐證明,如果從建設管網,建設水廠到運行維護整個水系統,實行全面的投資收益核定,全部通過水價體系來支撐,會帶來過大的社會壓力,可能引發政治危機.中國現在正處于經濟發展和城市建設的高峰期,需要大量的基礎設施投入.目前的城市污水處理率統計上有37%%(2002年底數據),實際有效的會更低,這還僅僅是城市,沒有包括農村,配套管網的差距則更大.自來水也遠未普及到農村,同時大量的城市供水管網老化,水質和安全性需要提高.所以,真正要支撐城市水業的良性發展,政府將是投資體系中的重要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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