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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部城建司明確城市水業市場新改革監管內容

時間:2006-12-05 來源: 作者:

2002年底建設部出臺《關于加快市政公用行業市場化進程的意見》以來,中國城市水業新一輪的市場化改革已進入了第三個年頭。在近日召開的“2005城市水業戰略論壇”上,建設部城建司副司長張悅表示,目前,我國的水業市場化改革已由前年的市場開放、去年的產權改革,進入到了2005年的市場監管年,“如果水業改革沒有政府監管,那將是最大的風險。誠信有效的監管是決定市場化成敗的關鍵!
  
    業內人士認為,各種資本和企業爭相進入水務市場,給政府、企業和公眾增添了風險。中國人民大學環境經濟系主任鄒驥指出,政府在市場化改革中不清楚目標是什么,為了市場化而市場化,導致了水務市場的系統性和戰略性的風險。
 
    張悅告訴《第一財經日報》記者,當初建設部推動水業改革的目標:一是解決投資不足問題,以滿足中國城市化的高速發展、市政設施建設的巨大需求;二是引入競爭機制,提高效率,降低成本,提供更好的公共產品和服務;三是通過改革轉變政府職能真正實現政府代表公共服務職能。

但在實際操作中,由于中央政府與地方城市政府在城市水業中擔當不同的角色,因而表現出不同的改革動機。“中央政府以提高效率為主要改革動機,而地方政府則以吸引投資為改革重點!睆垚倢τ浾弑硎尽

“據我了解,有些地方政府的水業改革主要是為了緩解財政困境,而忽視改善企業經營機制。但改革企業經營機制應是市場化改革的終極目標。”深圳市大通水務公司董事長梁相欽說。

清華大學水業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傅濤表示,中國城市水業的市場化改革在新的階段應努力避免新的認識誤區。“城市水業不是工程建設業而是服務業。以往把城市水業當作工程建設業來改革,從而在實際操作中表現出重視建設過程、忽略運營過程,重視吸引資金環節、忽略加強監管環節,注重市場開放環節、忽略資本收益!彼瑫r表示,一些地方政府在市場化過程中低估了改革的風險,在資產轉讓、選擇競爭方式、職工安置等方面忽視了公眾和國家利益。

在政府對水業市場化的監管上,江蘇省的常州市走在了各地的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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