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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城市水業市場化:BOT還是準BOT

時間:2006-12-04 來源: 作者:


     
政府角色是問題核心
     
無論是BOT、TOT、準BOT、還是產權整體轉讓,都歸屬于PPP(公共部門、私人部門合作)模式。因而在這些項目中問題的核心就是政府與項目投資人的關系。在PPP項目的投資、建設、運營、服務、監管、支付等諸多方面,政府與企業都緊密而深刻地關聯著。因此,項目成功與失敗的關鍵就在于界定政府與企業的責任和權利,并以有效的形式予以約定。
     
專家認為,政府角色與定位、政府經驗、政府監管體系等都是決定項目成敗的關鍵因素。BOT的有關問題的出現就在于政府部門忽略了PPP項目的復雜性和長期性。其實,政府能力的不足可以通過相關咨詢服務機構的協助和嚴格的程序來彌補。但是必須由政府自己完成的是角色轉變,即由原來的建設和行業管理轉變為代表公眾利益的監管者。
     
現實中準BOT項目事實上已經大量存在,而且數量還在不斷增長。如何建立一套適用的支撐體系,給這些項目一個合理的出路,是迫切需要研究和解決的問題。該問題的根本解決在于市場化管理體制和投融資機制的健全,目前可以從兩個方面開展具體工作:首先,要立即建立對城市政府項目決策的約束機制。政府對BOT的正確認識,是政府正確利用BOT融資方式和判斷選擇項目投資人的基礎。目前的水業投資中,BOT的功能被夸大和歪曲了,適用條件被忽視了。
     
因此,通過法制化程序建立對政府項目決策的約束機制至關重要。必須有強制性的機制,以確保即使在沒有項目融資帶來的銀行要求的條件下,地方政府也能健全與項目投資人的關系約定。
     
其次,需要健全BOT項目操作的專業服務體系。一方面應該鼓勵法律、財務、金融、咨詢等各種專業化服務機構的發育;另一方面中央政府可以統一公布部分通用的咨詢環節,固化或標準化某些專業服務單元,從而降低專業服務的總體成本,使其從只適用于大項目,轉變為也能夠適用于中小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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