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鄭州市雨水資源利用的可行性分析
城市雨水利用具有三重效益,經濟效益,生態效益和社會效益。雨水利用不但可以增加水源,在一定程度上緩解水資源的供需矛盾,同時還可以有效的減少城市雨期徑流量,延滯匯流時間,減輕城市排洪設施的壓力,減少防洪投資和洪災損失。城市雨水利用存在幾大優勢:(1)資金投資渠道多元化。城市雨水利用工程涉及到各個部門,各個居民的利益,故可以申報專項資金,按基建項目程序辦理。也可按“誰投資、誰興建、誰受益、誰所有”的原則,采取多層次、多渠道、多行業、多元化投入的辦法,廣泛發動機關、團體、學校、賓館、企業和千家萬戶,創造城市雨水利用的新局面[1]。(2)城市內硬化路面多,便于雨水的蓄存。(3)積雨源豐富,可以集蓄利用的水有路面水,廣場水、屋頂水等。(4)地下水的嚴重超采,使其周圍的水環境和水生態惡化,因此需要涵養地下水。但地下水一般利用雨水、自來水或中水補充,其中后兩種方法造價偏高,且中水補充還有污染地下水的可能。利用雨水補充地下水資源是最經濟的方法。(5)
城市中的屋頂排水一般為集中排水,使其具備了完善的收集條件。只要再配以相應的處理和回用系統,就可以實現城市雨水集蓄利用。(6)城市里的水廠一般從郊區水庫里或者是遙遠的地方調水,修渠費比較昂貴。而雨水是頭頂上的水,可以直接加以處理利用,省去了大筆的修渠費。
鄭州市降水量的主要特點,一是年內分配極不均勻,降水最少的是1月份,為5~9mm,最多的是7月份,一般140~160mm。降雨大部分集中在七、八、九三個月,年內實測多年平均汛期雨量約占全年的70%
以上,
且多集中在幾次大的暴雨過程中,
降水過分集中使每年汛期有多余徑流出境。二是年際間變化大,鄭州市多年平均降水量為634mm,但各年份間差別較大,最大年降雨量1964年為1041.3mm比平均年降雨量640.9mm多將近60%。最小年降雨量1981年為375.9mm,只達到平均年降雨量的60%,兩者相差683.4mm。國內資料表明,
一般年平均降水量在大200mm的地區都可發展集雨工程,
年降水300~
350 mm以上的地區經濟效益更好[2],
鄭州市的年平均降雨量為640.9mm. ,
屬集水高效區,
因而雨水的利用是可行的。
3.1
城市雨水利用潛力分析
鄭州市全市總面積7446.2平方公里,其中市區面積1010.3平方公里,建成區面積127.2平方公里;不透水面積比為
0.7,按多年平均降雨量為640.9mm.計算,可產水量為:
W
=Aβαρ =127.2×106×640.9×10-3×0.7×0.9
m3=5.136×107m3
式中A——
主城區面積(m2)
β——多年平均降雨量(m)
α——不透水面積比
ρ——徑流系數,混凝土和瀝青路面等不透水表面的徑流系數一般取0.9
如果按60%的收集利用率,則每年可收集雨水3081.6萬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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