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的行業監管是城市水業市場化的重要組成部分。原來單一國家投資體制下國營單位(多為事業單位)由于沒有強烈的利益傾向,行業監管的重要性未充分顯現。但是產權多元化后,行業監管顯得十分重要,市場化程度越高,監管責任就越大。市場化需要以科學而嚴格的監管來化解企業無限制的利益追求。對城市水業發展而言,沒有嚴格監管的市場化比傳統計劃體制更加有害。
效率和效益的雙目標,體現了政府與企業這一對監管與被監管的“博弈”雙方的對立統一。針對博弈雙方中政府角色的錯位與失位,我們這里強調政府監管的重要性,但是嚴格監管不應抹殺企業合理收益的空間。
強調行業監管的重要性,還基于以下背景:目前,在國際上對水的公益性屬性日趨重視,尤其是把水當成一種人的基本需求、一種人權的時候,公益性顯得更加重要。在我國,雖然水的公共性和公益性的重要性目前并沒有充分體現出來,但是可以肯定,水的問題在我國的社會經濟中將會變得越來越敏感。政府在制定水業市場化政策和規劃時,企業在制定投資戰略時,需要對此因素予以充分考慮。
如何建立科學的行業監管體系
市場化下的政府行業監管將包括城市水業項目規劃的制定、行業競爭規則的制定以及水質、服務、成本和價格的監管。具體建議如下:
明確和完善監管的實施主體。明確、細分和加強與城市水業相關的各政府部門的行業監管職責和監管內容,界定其在水業市場化中的責、權、利關系。鑒于城市水業成本、服務、水質、水價監管的專業性和重要性,建議學習國際經驗,成立由監管政府部門任命的、具有無限責任的、由專家組成的獨立執行機構,作為法定監管機構的輔助。從行業的高度,專業性介入企業的成本考核、水價聽證、服務監督等核心監管內容,代表公眾利益實施成本、服務、水價的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