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讓水業資產的過度溢價進一步發展,本質上就是讓公眾不僅要支付制水的投資收益和運營成本,還要在水費中變相支付政府的其他公共開支,如果監管不到位,公眾還將支付企業的超額利潤。
另一方面,世界上執行水的全成本公眾支付的國家只有少數,大多數國家,包括美國和日本,政府在水設施建設方面有大量的政府投資補助,公眾大多只對運營費用進行支付。如果僅僅從短期利益出發,短視地看待溢價得到的高額資產收益,將使政府面臨嚴重的公眾壓力。
對企業而言愿意進行溢價收購的,要么為了某種戰略目標,要么就是別有用心,要么就是對水業缺乏認識。
我們相信隨著中國經濟的全球化,中國水業體制必然越來越大地受到來自美國水業福利體制的影響。因此溢價造成的額外水價,必然加大政府迫于公眾壓力的違約風險,也將加大企業服務質量的壓力。而公眾民主意識的逐漸到位又會極大地加大這種風險,因此投資人對水業溢價需要慎之又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