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市政府面臨的主要問題有:第一,國外投資人投資北京的基礎設施到底需要什么條件?第二,未來的基礎設施投資額巨大,政府沒有足夠的財力,必須使用社會資金。北京大岳咨詢公司協助政府有關部門提出了先拿出一個條件較好的項目做為試點探索在進行產業化時政府需提供給投資人的條件,然后逐步推動公用事業的產業化的建議。市政府接受了這一建議并決定以北京市第十水廠BOT項目為試點,為了總結經驗,當時決定只允許境外投資人參與項目競爭,而且要求投資人必須是國際大公司。下面重點介紹一下北京市從試點項目開始的公用事業改革歷程。
試點項目的運作
在北京市政府決定以第十水廠BOT項目為試點后,市政府成立了項目融資招標委員會,下設招標辦公室。市政府責成市政管委(原公用局)負責項目的具體運作,招標辦公室設在市政管委,由市政管委指定一名副主任兼任招標辦公室主任。招標委員會經過認真比選,聘請大岳咨詢公司作為項目的融資招標顧問,同時又與大岳公司共同聘請了法律顧問、財務顧問和技術顧問。市政府對外腦寄予了厚望,這也是北京市第一次在公用事業項目中聘請專業顧問。
為了探索國際投資人的投資條件,招標委員會要求顧問小組在設計項目結構和準備項目文件時充分考慮國際資本市場條件要求,并適度偏緊。試點項目以積累經驗為目的,要適當考慮進度要求,但不能以盡快完成項目為目標。這一指導思想貫徹項目運作的始終。業內很多人士對第十水廠的進度提出了質疑,甚至懷疑產業化運作時間太長是不符合中國國情的。盡管試點項目到2002年才草簽項目協議,政府有關部門對第十水廠項目的運作非常滿意,認為達到了預期目標。關于項目運作周期較長,主要有以下幾點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