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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水危機 |
時間:2007-09-30 來源: 作者:何伊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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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人印象深刻的是,在教育改革與醫療改革最初的落實中,地方政府同樣雄心勃勃,主導著改革的目標、走向,但是,對流程和效果的監管卻不約而同缺位。當沒有監督的政府公權與瘋狂逐利的資本結合,成本就成了一個可以無限吸納的黑洞。而這些領域都以大投資、長周期為特征,隱患往往在十數年內慢慢發芽,只有當潛藏的隱患同時在某一項目上集中爆發時,“公用”才仿佛在一夜之間變為“公敵”。近期,國家藥監局高層腐敗案引發的一系列事件就是最好的例證。
中國水務市場溢價收購僅僅是一個苗頭,將有越來越多爭奪資源的故事發生。耐人尋味的是,在水務市場中,外資巨頭表現得格外強悍,他們的優勢不僅體現在技術、管理和經驗上,在其身后,也有雄厚的資金支持,而其中不乏本土投資者。
而水是比能源更寶貴的戰略產業,沒有任何人能在這場游戲中僅以旁觀者姿態出現。出發點無論如何正確,如果在過程中追求資產變現和“甩包袱”的欲望強烈,公眾福祉仍將成為難以避免的犧牲品。
菲律賓曾有過教訓。1998年,菲律賓首都馬尼拉將原來地方政府管理的水公司與外資合資,合資后,居民平均水費比合資前高出76%。這些外資公司以亞洲金融危機為借口繞過政府監管部門,私自修改合同,單方面提高水價,引起騷亂,菲政府不得不在2002年12月花巨額代價收回股權,終止合資。同樣情況也曾出現在加拿大、南美。
2005年10月10日,蘭州一些普通居民開始聽聞水價調整的消息,蘭州市供水集團要求將現行平均每噸0.9元的水價調整到1.59元,當天舉行了價格聽證會。“因為考慮到民意”,此后不久,水價正式調整到每噸1.45元,漲幅為60%,在次年元旦開始執行。2005年12月,蘭州市政府決定將蘭州供水集團部分股權對外轉讓,以吸引來自全球的投資者,該項目被蘭州政府定義為“2006年公用行業國企改革資產重組重點項目”。
從水價調整到股權轉讓中間僅僅間隔約2個月,讓人難免不懷疑其中的微妙關系。的確,公用設施與服務的成本很難迅速厘清。以水務為例,公眾視野中其通常僅與水龍頭有關,實際上,水龍頭的背后包括原水、輸水、凈水、供水、售水、排水、污水治理、中水回用以及相關管網建設與維護、設備生產等環節,由這一系列復雜節點構成了產業價值鏈。
實際上,在多數發達國家,政府仍然不可推卸地成為公用事業投資主體,保持著前期建設、維修義務以及國家控股的權力,或是強化監管授權過程的控制,而往往越是落后的國家才越熱衷于一賣了之。
當前的“水務之爭”,并非僅僅是中、外資之爭,而是公眾意志和政府意志,程序公平與取向公平,長遠利益與短期利益之間的博弈,水務能成為不留隱痛的公用事業改革新樣本嗎?也許現在還有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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