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水務管理體制改革在全國范圍內已經取得了重要突破,收到了明顯的成效,但是改革中也發現了一些問題,諸如在管理體制方面,各地改革不同步,上下職能不對口,使水務行業管理難以落實到位,水務系統內政企、政事不分的問題較為普遍。在運行機制方面,合理的水價形成機制尚未建立,多元化、市場化的投資渠道尚未形成,水務現代企業制度改革滯后。在政策法規方面,現有的行政法規不適應水務統一管理新體制的要求,水務管理技術標準體系有待建立和完善。在隊伍建設上,水務系統的思想觀念、人員結構、業務素質不能完全適應水務統一管理新體制的要求。這些問題是新事物發展過程中的問題,是新舊體制交替中的問題,在一定意義上是很難完全避免的,相信這些問題都將在改革的實踐中逐步得到解決,使新體制更加完善。
最近,水利部部長汪恕誠在中國水利學會第八次全國代表大會所作學術報告《再談人與自然和諧相處》中強調,實踐人與自然和諧相處,必須深化水利改革,確立水資源統一管理新體制。他指出,生產力水平的提高,必然促進生產關系的調整。在水利發展進程中最重要的是體制建設。當前亟待我們去研究和開展的是包括區域水務管理體制改革在內的四項改革。區域水資源統一管理是改革的必然趨勢。
雖然走過了11年,但水務管理在全國范圍內還是一件新生事物,是一項全新的實踐,沒有現成的經驗可循。實施水務統一管理后,水務部門責任更大,擔子更重。各級水利系統應充分發揮體制優勢,實現觀念創新、機制創新,工作重點應從推動改革、建立水務體制向深化改革、創新水務機制轉變,工作領域從單純的農村水利向城市水利、城鄉一體化水利轉變,管理方式從封閉、粗放向開放、集約轉變,人才結構從注重工程技術人才向技術、管理、經營人才并重轉變,以保障城市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生態水環境安全和建設節水防污型社會為目標,以水務管理體制改革的實效支持城鄉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
●背景新聞:全國縣級以上行政區水務管理體制改革過半
截至2004年3月31日,全國成立水務局及由水利系統實施水務統一管理的單位共計1239個,占全國縣級以上行政區總數的52%。在全國31個省級行政區中,除西藏外,其余30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均開展了水務管理體制改革。全國成立各級水務局共計947個,占全國縣級以上行政區總數的40%。其中省級水務局3個,為北京市、上海市和海南;副省級水務局5個,分別為深圳市、武漢市、西安市、哈爾濱市和大連市,占全國副省級城市總數的33%;地級水務局105個,占全國地級行政區總數的32%;縣級水務局834個,占全國縣級行政區總數的41%。水利系統實施水務統一管理的單位共計292個(其中地級17個,縣級275個),占全國縣級以上行政區總數的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