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流域機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水利(水務)廳(局),各計劃單列市水利(水務)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水利局:
在中央十五屆五中全會關于“改革水的管理體制”精神指引下,以區域涉水行政事務統一管理為標志的水務管理體制改革取得重要進展,收到明顯成效。為進一步推進和深化水務管理體制改革,認真解決改革進程中遇到的問題,加強對這項工作的指導,我部制定了《深化水務管理體制改革指導意見》,現印發你單位,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全面做好水務管理工作。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利部
2005年2月4日
附件:
深化水務管理體制改革指導意見
近年來,在中央十五屆五中全會關于"改革水的管理體制"精神指引下,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為適應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緩解城鄉供水緊張狀況,貫徹科學發展觀和中央水利工作方針,落實《水法》有關規定,推進以區域涉水行政事務統一管理為標志的水管理體制改革。目前,全國30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組建水務局或由水利局承擔水務統一管理職能的縣級以上行政區已達1251個,占全國縣級以上行政區總數的53%,其中,北京市、上海市、黑龍江省、海南省已實現了轄區內的水務統一管理。實現水務統一管理的地區,在統一調配地表與地下、城市與農村、區內與區外水資源,統一編制涉水規劃,提高城鄉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生態安全等方面,取得了明顯成效。但也存在著觀念轉變不夠;關系尚未真正理順;各地改革不同步,上下級管理職能不對口;現有法規滯后于水務管理實踐;水務投資和項目融資渠道不暢;水務產業化與市場化發育緩慢;隊伍建設不適應形勢發展要求等問題。為進一步推進和深化水務管理體制改革,高度重視和認真解決改革進程中遇到的各種問題,加強對這項工作的指導,在調查研究和總結各地實踐經驗的基礎上,水利部提出本指導意見,供各地參照執行。各地應在本意見指導下,從當地實際出發,積極探索,勇于實踐,進一步推進和深化水務管理體制改革。
一、
進一步提高對水務統一管理必要性的認識
水務統一管理是貫徹科學發展觀和中央治水方針,保證城鄉供水安全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迫切需要。水務統一管理是貫徹科學發展觀的具體體現,是統籌城鄉發展、統籌區域發展、統籌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措施,是貫徹中央治水方針的實際行動,是水利部黨組治水新思路的成功實踐,是確保城鄉供水安全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迫切需要。
水務統一管理是水資源開發利用規律的客觀要求,符合水資源的自然屬性和經濟屬性。流域性和循環可再生性是水資源區別于其他資源的重要屬性,水資源始終處在降水--徑流--蒸發的水文循環之中,要求對水資源的利用形成取水--供水--用水--排水--處理回用的系統循環,對區域涉水事務進行統一管理。城鄉分割、部門分割的水管理體制是計劃經濟的產物,造成涉水規劃難協調,水源工程和供水、節水設施建設難同步,水源配置和供水調度難統一,污水處理與再生水回用難一致,不能適應生產力發展對水務生產關系的要求。只有實行水務統一管理才能有效解決水資源開發利用中存在的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