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確、細分和加強與城市水業相關的各政府部門的行業監管職責和監管內容,界定其在水業市場化中的責、權、利關系。鑒于水業成本、服務、水質、水價監管的專業性和重要性,建議學習國際經驗,成立由監管政府部門任命的、具有無限責任的、由專家組成的獨立執行機構,作為法定監管機構的輔助。從行業的高度,專業性介入企業的成本考核、水價聽證、服務監督等核心監管內容,代表公眾利益實施成本、服務、水價的監管。
·建立行業管理法律保障和政策支持
通過各級立法為行業監管的建立提供系統的法律保障;要求和鼓勵地方城市出臺可操作性強的、符合地方經濟社會特點的政策體系。
·建立完善特許經營制度和支撐體系
特許經營是行業監管的重要手段,應建立完善相應制度,并配套相應的規范性條例文本,標準化合同文本。健全水業的技術標準、管理規范和服務規范,使其成為行業監管的重要依據和標尺。
·建立科學的水業績效評價平臺
本控制是城市水業行業監管的重點和難點,是消費者關注的核心,也是投資運營企業合理利潤的源泉。鑒于城市水業相對壟斷經營的行業特征,借鑒國際水業行業監管的經驗,建議由國家組織力量建立全國性的水業績效評價平臺并向社會公開,為各級監管部門的成本監管提供相對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