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城市政府需要加大城市水業市場化下的監管
城市水業的成本與收益,無論是通過稅收支付還是通過水費支付,事實上都是公眾支付的。但是,受水業相對壟斷經營方式的制約,作為費用支付方的消費者無法通過競爭性選擇,來監管產品質量與服務,更無法有效控制成本與收益;對污水處理的付費實際上更是一種連產品都不能見到的消費支付。水業的這種公眾無力有效監管的產業形式,決定了政府作為公眾代表,肩負著重大的監管責任,政府需要對公眾支付費用的有效性負責。
政府的行業監管是水業市場化的重要組成部分。原來單一國家投資體制下國營單位(多為事業單位)由于沒有強烈的利益傾向,行業監管的重要性未充分顯現。但是產權多元化后,行業監管顯得十分重要,市場化程度越高,監管責任就越大。市場化需要以科學而嚴格的監管來化解企業無限制的利益追求。對水業發展而言,沒有嚴格監管的市場化比傳統計劃體制更加有害。
現實是,城市政府水業管理的公眾責任被普遍地忽略了。管理部門更多地留戀以前管人、管財的“好時光”,對權力和責任的理解普遍錯位。部門間對職能爭奪的共同的出發點是權利,而對水業的管理的責任部分理解不足,同時體制上也缺乏明確的責任界定和嚴格的責任追索機制。
效率和效益的雙目標,體現了政府與企業這一對監管與被監管的“博弈”雙方的對立統一。針對博弈雙方中政府角色的錯位與失位,我們這里強調政府監管的重要性,但是嚴格監管不應抹殺企業合理收益的空間。
強調行業監管的重要性,還基于以下背景:目前,在國際上對水的公益性屬性日趨重視,尤其是把水當成一種人的基本需求、一種人權的時候,公益性顯得更加重要。在中國,雖然水的公共性和公益性的重要性目前并沒有充分體現出來,但是可以肯定,水的問題在中國的社會經濟中將會變得越來越敏感。政治決定經濟,政府在制定水業市場化政策和規劃時,企業在制定投資戰略時,需要對此因素應予以充分考慮。
六、如何建立科學的行業監管體系
市場化下的政府行業監管將包括水業項目規劃的制定、行業競爭規則的制定以及水質、服務、成本和價格的監管。具體建議如下:
·明確和完善監管的實施主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