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化要求投資多元化,但水業的收益結構特征決定了政府不可能從水業市場化的投資主體中退出,政府是水業公益性、引導性、補貼性投資的主體,不能將其責任轉嫁給公眾。
我國現在正處于經濟發展和城市建設的高峰期,需要大量的基礎設施投入。目前的污水處理率統計上有37%,嚴格的說,有效處理只有20%,這還僅僅是城市,沒有包括鄉村,配套管網的差距則更大;自來水也遠未普及到鄉村,同時大量的城市供水管網老化,水質和安全性需要提高。所以,真正要支撐城市水業的良性發展,政府將是投資體系中的重要角色。
三、水業市場化不等同于民營化和國際化
市場化將是投資多元化,是國營的、民營的、國際的以及其他社會資金的平等競爭。鑒于過去中國水業國有投資占有絕對主導的不均衡現狀,國家允許甚至鼓勵民營和國際資金進入水業。但是水業市場化不等同于民營化或國際化。中共中央十六屆三中全會的公告中進一步明確“允許非公有資本進入法律法規未禁入的基礎設施、公有事業及其他行業和領域”,實質上是給予各種資本在“法律法規未禁入領域”的平等待遇。目前,不少城市政府在水業項目招標的時候,明確要求必須是國際資本或民營資本,不要國有企業。這是對市場化本意的曲解。
另一方面,沒有任何一個具體的WTO條款要求中國開放水業,相反,現在我們對城市水業的開放程度超過美國、德國等大多數發達國家。中國水業市場在加入WTO以后,沒有像其他行業有一個過渡期,而是一步開放到位了。水業允許和鼓勵國際資本的進入很重要,但國際化從根本上講是平等競爭。給國際水業公司一些特殊的優惠條件,相反地就給國內國企、民營企業造成了一種不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四、水業市場化進程中的政府角色定位
長期以來,政府一直是水業建設、管理與服務的主角。計劃體制下,作為城市公用事業的一部分,城市供水與排水的行業管理是通過政府對企業的人、財、物的直接管理來實現的。市場化以后政府職能“由企業管理轉為行業管理”,原來行業主管部門所管理的人員和資產,要么劃歸國有資產管理部門,要么轉讓給社會企業主體,政府的城市管理和行業管理正經歷一次大的轉變,目前,存在兩個方面的認識錯位:
在目標的認識上,水業市場化不是一般意義上的招商引資,而是對投資、建設、運營、服務等水業全過程的監管責任。市場化是水業改革的手段,其根本目標在于實現公眾利益和社會利益,簡單講是通過市場化手段來提高水業的運行效率,讓公眾在少量支付下得到優質的產品和服務,同時滿足環境保護的要求。許多城市政府把引入資金當作水業市場化的首要或唯一目的,其定位偏離了水業改革的根本目標。政府行業管理不僅需要關注項目的投資和建設這一階段目標,更應該關注于穩定安全和高效率的運營。水業市場化的開放不僅局限于投資市場,更應包括高效成熟的運營商的引入。對肩負城市管理職責的市長們而言,市場化非但不是城市政府甩掉了水業投資的包袱,而是背上更加嚴格監管的責任。
在政府定位上,政府應該成為公眾利益的代表,而不是資產的代表。市場化進程中,政府角色正進行職能的分離,分離為資產管理與行業管理。資產管理是負責管理原來由政府投資在城市水業的國有資產和經營資產的人員;行業管理則是代表公眾利益進行行業監管。這里存在政府角色雙重性的矛盾,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期望資產的保值增值,以對地方的經濟指數做出貢獻;而行業監管則期望公眾以最低的價格獲得最好的產品和服務。
對這一對矛盾的判斷和取舍,根本上決定于市政府在經濟增長和公眾利益上的平衡和選擇。應該強調的是,作為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在對待城市水業這部分資產的收益時,不能有高的收益要求,甚至應不要利益回報;同時對經營企業的特許經營權的授予,應由行業監管部門,而不能是資產管理部門代表政府來主導。隨著市場化的深入和完善,政府資本將逐步從經營性投資中退出,而致力于非經營性資產的投資與管理,從而化解政府在角色上的兩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