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國的城市水業市場化推進需要系統性的戰略規劃
水業的市場化改革是一個系統,F在對于水業市場化的探討更多的是在價格和市場上。事實上市場化的問題,涉及所有權的問題、政策環境問題、金融問題、監管問題和公眾意識等諸多問題。
市場化需要系統規劃,逐步推進。我國經濟發展不均衡,各地方的水業發展處于不同的產業階段,但是現在我們正進行的水業市場化,是在有關部門文件推動下的齊頭并進,沒有充分考慮不同地域的產業和經濟特征。在城市級的水業市場化推進呈現混亂,多是被動應付,有些地方的水業產業化成為實現某種利益的借口和手段。整個水業市場化體系的建設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一個系統的戰略規劃。
產業的技術特征和資本特征,決定了其產業組織和市場結構。水業的產業特征包括:經營形式的自然壟斷性、投資的低回報性、政策的高風險性、經營回報的高穩定性(基于健全的市場機制和金融體制)、資本的高沉淀性以及由于政府價格管制造成的低需求彈性,這些特征要求我們審慎地分析和推進水業的產業發展。
水業市場化應以產業整合為基礎。英國是國際上水業私有化的代表,其改革進程值得我們借鑒。英國水業發展有近%7Fvs年的歷史,最早是私人經營。到了二十世紀初期,由于以地方政府為主導的市政債券的出現,地方政府逐漸成為水業投資的主體。到二十世紀六十、七十年代,其水業產業結構跟中國現在的狀況相似,公有占主導地位,有1000多個分散的水業主體。1973年,國會批準對英國水業進行產業化重組,整合成了10個區域型的水務集團,經歷大概10年的時間,使每一個水務集團都成為有國際競爭能力的市場主體,然后在1989年進行了全面的私有化。
中國的水業市場化,不能再“摸著石頭過河”,需要系統性的戰略規劃和有意識的產業的整合。
二、市場化不意味著政府將從水業投資主體中退出
水業市場化要求按照市場化規律去核定水業的成本與收益,通過規則,改變原來政企不分的經營管理關系,明確政府、企業和消費者三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關系。
基于水業的固有特點,有相當一部分投資,如水源保護、管網建設與維護等投資很難納入計量范圍,屬非經營性資產,需要政府以財政形式支付,體現社會效益;另一方面,出于節水和技術引導等戰略需要,即便是可以清晰核定成本與收益的領域,政府也需要提供部分引導性資金。以上兩部分的政府投資不應納入投資回報的基數之中。另一方面,有些項目的實施,如管網系統,關聯面很寬,是資源統籌配置特征的項目,必須要政府來投資和實施,以發揮政府的協調特長,提高效率。
城市水業具有重要的內部收益和顯著的外部收益,某種意義上,其外部收益大于所創造的內部收益。內部收益指城市水業投資經營者的直接的經濟效益;外部收益表現在環境效益上,城市水業作為城市基礎設施的重要組成,它的健全和完善將使城市發展條件和投資環境得到改善,城市政府可以在土地增值等方面得到其外部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