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標是逐步建立水價形成合理化、項目投資多元化、企業運行市場化、行業監督法制化的良性運行機制。
1、
建立合理的水價形成機制
按照《國務院關于加強城市供水節水和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和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等五部委《關于進一步推進城市供水價格改革工作的通知》精神,改革水價形成機制,加快城市水價改革步伐。一是調整水價要與改革水價計價方式相結合,在2005年前所有城市對居民用水實行階梯式計量水價,對非居民用水實行計劃用水和定額用水管理及超計劃、超定額累進加價辦法;二是針對不同城市特點,實行季節性水價;三是合理確定回用水價格與自來水價格的比價關系,建立鼓勵使用回用水替代自然水源和自來水的價格機制。同時,要加大污水處理費征收力度,逐步提高水資源費征收標準。全國所有城市在2003年底前都要開征污水處理費,已經開征污水處理費的城市,要把污水處理費的征收標準提高到保本微利的水平。各地應該高度重視供水水價改革工作,盡快出臺供水水價改革實施方案和水價調整方案。
2、建立多元化的水務投融資機制
已成立的水務局作為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要充分發揮城鄉涉水事務統一管理的體制優勢,繼續用好既有投資渠道。按照有關文件要求,對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維護費中用于供、排水系統的管網改造維修費、城市新、改、擴建供排水工程和污水處理工程建設的部分,統一提出經費概算和資金使用計劃,協調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后,報同級人民政府計劃主管部門安排。
國內外的經驗表明,供水、污水處理單純由政府辦,背不起也搞不好,必須走市場化、產業化、專業化、社會化的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