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政府不應忽略水業市場化下的監管
城市水業的成本與收益,無論是通過稅收支付還是通過水費支付,事實上都是公眾支付的.水業,作為公眾無力有效監管的產業形式,決定了政府作為公眾代表,肩負著重大的監管責任,政府需要對公眾支付費用的有效性負責.現實是,城市政府水業管理的公眾責任被普遍地忽略了.管理部門更多地留戀以前管人,管財的"好時光",對權力和責任的理解普遍錯位.部門間對職能爭奪的共同的出發點是權力,而對水業的管理的責任部分理解不足,同時體制上也缺乏明確的責任界定和嚴格的責任追索機制.
市場化需要以科學而嚴格的監管來化解企業無限制的利益追求.對水業發展而言,沒有嚴格監管的市場化比傳統計劃體制更加有害.目前,在國際上對水的公益性屬性日趨重視,尤其是把水當成一種人的基本需求,一種人權的時候,公益性顯得更加重要.在中國,雖然水的公共性和公益性的重要性目前并沒有充分體現出來,但是可以肯定,水的問題在中國的社會經濟中將會變得越來越敏感.因此,政府在制定水業市場化政策和規劃時,企業在制定投資戰略時,需要對此因素予以充分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