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來,各地水利系統貫徹黨的十五屆五中全會關于“改革水的管理體制”的精神,以地方機構改革為契機,水務管理體制改革取得了重要進展,收到了顯著成效。水利系統上下普遍認識到水務管理體制改革是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的必然要求,是深化水利改革的需要,是經濟社會發展的大勢所趨。
一、 水務管理體制改革的發展
新中國成立以來?適應社會經濟的發展和改革開放的要求,我國的水資源管理體制也在不斷地發展和深化。
1.水務管理體制改革的產生
我國最早的水務管理體制改革從深圳開始。在城市發展的實踐和連續發生的旱澇災害中,深圳市政府首先認識到水資源分割管理的弊端和水務統一管理的重要性,借鑒香港地區水務管理的經驗,于1993年7月組建了水務局,對城鄉涉水事務進行統一管理,收到了明顯成效。改革開放以來,作為基礎性的自然資源和戰略性的經濟資源,水資源越來越成為經濟社會發展的主要制約因素,水資源分割管理的體制越來越不適應生產力發展的要求,在城市地區表現最為突出,不符合水循環的自然規律;而且政出多門,職能交叉;政企不分,效益不佳,也不符合統一、精簡、效能的科學管理原則。因此,水的管理體制到了非改不可的時候。
2.水務管理體制改革的依據
我們現在進行的水務管理體制改革是有科學理論和現行法律依據的。
(1)理論依據
江澤民總書記提出“要加強流域水資源統一管理與保護”。要解決城市可持續發展的水資源保障問題,建立以流域統一管理為指導思想的城鄉水務統一管理體制是當務之急。
城鄉水務統一管理符合城市自身發展要求。城市經濟規模大,人口密集,點源污染高度集中,對防洪要求很高,供水保證難度大,水污染防治任務繁重,這種現實情況對城市可持續發展和現代化的水務工作提出了前所未有的要求。城市化的快速發展,城市范圍的不斷擴大更需要城鄉水務統一管理。
城市化地區水資源分割管理導致的種種弊端說明必須實現城鄉水務統一管理。目前大部分城市水資源管理狀況是“多龍管水,政出多門”,“水源地不管供水,供水的不管排水,排水的不管治污,治污的不管回用”。工作交叉,責任不清,弊端甚多。
國外經驗表明城鄉水務統一管理有利于水資源優化配置和可持續利用。只有在城市水資源統一管理、統一調度的基礎上,才有可能依據本地區水資源狀況,合理確定城市發展規模和產業結構調整的方向。如果不科學地依據城市本地區水資源和客水資源(要充分考慮到客區經濟發展造成的來水減少和污染增加),調整產業結構和確定城市發展規模,將在21世紀的城市中造成水貧困。
。2)政策法規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規定:“國務院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國水資源的統一管理工作,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按照國務院規定的職責分工,協同國務院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有關的水資源管理工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按照同級人民政府規定的職責分工,負責有關的水資源工作。”
《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規定:“國務院水行政主管部門在國務院的領導下,負責全國防洪組織、協調、監督、指導等日常工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在本級人民政府的領導下,負責本行政區域范圍內防洪的組織、協調、監督、指導等日常工作”。
黨的十五屆五中全會決議提出:“改革水的管理體制,建立合理的水價形成機制,調動全社會節水和防治水污染的積極性”。
江澤民總書記在1999年中央人口資源環境工作座談會上就指出:“積極推進資源管理方式的轉變,建立適應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要求的集中統一、精干高效、依法行政、具有權威性的資源管理新體制,以加強對全國資源的規劃、管理和合理利用。”在2002年中央人口資源環境工作座談會上,江澤民總書記進一步強調“通過改革水資源管理體制,促進水資源合理利用,提高水資源利用效率”。
水利部三定方案:“統一管理水資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擬定水利行業的經濟調節措施,指導水利行業的供水、水電和多種經營工作;組織、協調、監督、指導全國防洪工作。”
《國務院關于加強城市供水節水與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國發2000-36號)要求:“加強水資源的統一規劃和管理,重點加強地下水資源開發利用的統一管理。大力提倡城市污水處理回用等非傳統水資源的開發,并納入水資源的統一管理和調配。”
3.現代水務管理體制的內涵
現代水務管理體制是有其特定內涵的,它是一種以城鎮為中心、城鄉結合的水資源統一管理體制。認識現代水務管理,首先要搞清城市的水問題。
(1)現代城市的水資源問題
循環可再生性是水區別于其他資源的基本自然屬性,地表水和地下水被開發利用后,可以得到大氣降水的補給。每年的補給水量是有限的,多年平均用水量不能超過多年平均補給量。循環過程的無限性和補給水量的有限性,決定了水資源在一定限度之內才是用之不竭的。天然水循環的過程及分配方式是:降水降落到地面以后,有10%左右形成地表徑流,有40%左右消耗于陸面蒸發和填洼,大約50%通過入滲蓄存在地下水位以上的土壤包氣帶中,或通過重力形式補給地下水。在城市化地區,由于建筑物和地面襯砌的影響,不透水面積增加,即“城市地表硬化”,截斷了水分入滲及補給地下水的通道,導致地表徑流增大,土壤含水量和地下水補給量減少。城市水資源系統較自然水資源系統的這一改變,產生了一系列的問題。
水資源短缺,供水緊張
由于城市取水集中,容易出現水量型缺水;排污集中,容易出現水質型缺水,有些城市兩種缺水類型都存在,成為水量水質雙重壓力的缺水地區。我國663個建制市中,有400多個城市缺水,其中嚴重缺水城市110個,年缺水量60多億m3,影響工業產值2000多億元。
水質污染 90%以上的城市水體水質劣于Ⅳ類,50%的城市供水水源地達不到飲用水標準,南方城市水質型缺水超過60%。由于污水排放量不斷增加,而處理能力跟不上,城市水環境惡化趨勢未能有效遏制。
重復利用率低 國際平均水平用水重復利用率為50%,我國只有20%;發達國家污水處理率達到90%以上,而我國只有30%;由于用水方式和工藝落后,造紙行業每噸產品用水國際水平為50~200t,我國達到400~600t,排放廢水國際水平為排放BOD當量14~24kg,我國達到60~300kg。
管理不善
城市地區水資源城鄉分割、地表地下水分割管理,沒有一個部門真正對城市水問題負責,節約用水、計劃用水、定額管理和提高水價都難以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