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建立一系列的質量標準及相應的監督體系并強制推行。?
城市排水產業的社會公益性非常明顯,因此要規范各業主和運營企業的行為,保證各企業在追求經濟效益的同時,不會犧牲公眾利益,規避可能的道德風險,即:凡需規定的質量標準和需監督的層面,都應當是滿足于“彌補缺陷”,我們應考慮在市場機制作用下,業主企業和運營企業會有怎樣的市場行為,這些行為與行業特性、產業發展要求可能會產生的矛盾,再在技術、業務、管理等方面設定標準,并納入監管體系。?
在建立質量規制過程中,我們必須緊密結合城市排水實際狀況。在本市,城市排水是一個大系統,管網相互連通,組成一個密不可分的網絡。出于資產運作、培育市場等的目的,我們可以人為地劃定多個運營區域,可以使排水設施有多個業主所屬,但這一切都應當保證排水設施以一個統一完整的系統正常運轉,在這方面,我們可以借鑒同樣屬于自然壟斷性質的電力、鐵路等產業的質量規制方法:盡管分布在不同的區域,也可以由不同的企業運營,但在業務管理上,都必須服從唯一的一個中央調度,接受其嚴格的控制。本市的城市排水要既滿足市場行為的需要,又保證正常運轉,就必須盡早確立權威的“中央調度”職責,使之涵蓋必要的業務環節,各運營企業、業主企業應當服從它的調控,接受它的業務上的監管,由此來保證整系統的正常運轉。制訂質量規制的核心是確立標準和一個權威的監管體系。?
3?建立科學的價格體系,適應產業和市場的雙重要求。?
與其它價格規制目的不同,在現時城市排水產業中,現行排水價格還不能滿足需要。在排水價格體系中,應包含二個方面,一是價格政策方面,應當是建立起價格形成機制和管理機制。價格是市場機制的核心,故應當與新的形勢相適應,要考慮新的價格機制能否起到鼓勵社會投資、吸引社會資金的作用,這是與完善排水市場相一致的。同時還需考慮,應當由公共財政承擔的因素不應轉入價格中,相對的,該由市場承擔的,均應列入其中。另一方面,成本是價格的重要組成部分,因此,應當對運營成本給予密切的關注。一般而言,成本的絕對值可能更能吸引注意力。應當說數據本身的確能說明問題,不過,由于歷史的原因,現在的組成成本的因素有許多“非經濟因素”,比如,為了還貸之需,折舊未計入其中,與成本的絕對值相比,可能對成本的組成和其結構,應給予更多的關注。在此同時,為了適應今后的市場化、專業化道路,在成本測算時,應充分注意已陸續出臺的一些政策中所提出的“保本微利”等的觀念,以促使成本和價格進一步合理化。?
總之,面對新起的排水市場,當前產業組織政策在總體上可以按“政策扶持、市場引導”的原則,從當前工作重點和難點入手,有選擇的研究、制訂相應規則,以規范市場運作。
值得提出的是,產業組織政策應由政府制定并實施,但在目前起步階段,許多具體的研究工作,特別是機制性內容的建立與運作,離不開位于第一線的各排水企業,在具體實踐中,要充分發揮企業所具有的“公益”功能和優勢,可以將一些平臺直接搭建在企業身上進行運作,在這方面,代表業主的企業更具承受力,因為它與政府要求、政府行為之間更具親合力和一致性。排水企業積極主動地參與,不僅有利于政策的研究和出臺,更有利于今后市場、企業、政府三者之間的和諧,有利于市場的良性成長和產業的可持續發展。
四、結論
1?2000年的城市排水深化改革,在體制上創立了排水市場,使城市排水產業能夠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相適應,以市場的觀念、方法、模式相運作,必將大力推動城市排水產業的發展,更好的體現社會、環境及經濟效益。?
2?在傾力培育、發展新興的排水市場的過程中,我們應當密切關注市場缺陷與城市排水產業之間固有的矛盾,建議運用產業組織政策來彌補缺陷、解決矛盾、規范市場,最終達到發展市場的目的。?
3?當前的產業組織政策應當立足于“政策扶持、市場引導”的原則,重點解決與當前工作相呼應的三個重點:市場進入、質量標準與監管,以及價格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