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城市排水建設與發展
時間:2007-03-05 來源: 作者:
。
1)正確認識城市排水在城市發展中的重要作用,是解決我國城市排水設施建設的基礎和出發點
城市是一個工業和人口,能流和物流高度密集的人工生態。在這個系統的物流中,工業三廢和人類消費污染日益增加,其輸送和處理是不可忽視的問題。城市排水設施不僅是維護城市生態物質代謝功能的重要前提,也是保護城市水質資源和居民生活環境的重要措施。是實現污水資源化系統工程中不可缺少的環節,它具有明顯的市政設施和環境設施雙重性,城市污水處理廠的功能是處理污水,減少污染削減污染量,經處理后的水可達到排放或回用標準,因此不能作為污染源,更不能以排污大戶對待,更不能收取排污費,否則這種政策性的誤導將嚴重制約城市排水事業的發展,加劇城市環境的污染。要實現城市水污染控制,對城市排水設施建設要給予充分的重視和支持,需要得到國家計委、財政、物價、稅收等有關部門的共識,在政策法規制定、建設資金籌措等方面給予政策扶持和傾斜。
。
2)理順管理體制,加強城市排水管理
目前,城市排水體制不順,管理部門有責無權,難以發揮行業主管部門的作用。城市排水設施的規劃、建設、運行與管理長期以來就由城市的市政部門管理,國務院批準的建設部
“三定方案
”中明確規定了
“研究制定城市建設和市政公用事業的發展戰略、產業政策、中長期規劃、體改方案和法規
”,并指導全國市政設施。但在實際運作中,難以行使行業管理職能,形成排水設施
“建管者無權、不建不管者受益
”以及
“多頭監督、重復收費
”的極不正,F象,使本該用于城市排水設施建設的資金和運行費大量流失,挪做它用。而城市污水處理廠則由于缺少資金不能運行,造成設備閑置浪費和腐蝕損壞,水環境污染依舊。管理體制不順,必然政出多門,相互扯皮,各級政府及企事業單位在執行中無所適從,監督管理與行業管理職能要分清不能越俎代庖,為此,按有關部委
“三定方案
”,確定部門職責勢在必行。加強城市排水的統一管理,有利于有效資金的利用,有利于設施養管專業化、養護機械化、促進城市排水事業的發展。
。
3)拓寬投資渠道,解決建設及運行管理資金
我國排水設施長期滯后于城市社會經濟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對環境的需要,除認識和經濟政策原因外,資金不足是主要的制約因素。城市排水設施的建設資金長期以來是依靠國家單一的投資渠道解決。除用好現有資金渠道外,應按照
“污染者付費、利用者補償、破壞者恢復
”的原則,理順收費渠道,使城市排水設施的建設資金,運行及養護維修費有固定的資金渠道。根據水污染防治法改革收費制度,凡向城市排水設施排放污廢水的企事業單位、個體經營者及居民由城市建設部門征收污水處理費,超過排入下水道水質標準的污廢水排入下水道和處理設施,應由城市建設部門征收超標排污費。直接向水體排放的污廢水,由環保部門征收排污費和超標排污費,并主要用于城市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的建設。為解決城市排水設施運行及養護維修和設施建設的固定資金渠道,依據水污染防治法和污染者付費的原則,國家計委、建設部、國家環保總局,
1999年聯合發出
“關于加大污水處理費的征收力度,建立城市排水和集中處理良性運行機制的通知
”,通知中按照污水處理成本加大污水處理費的征收力度,是城市排水逐步走向良性循環的一項極為有力措施。目前,城市污水處理費的征收標準距達到污水處理成本還有很大距離,需要有關部門加大督促協調力度,爭取早日達到按處理成本收費,以保障污水處理廠正常運行。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質是否達標是保證排水設施正常運行的關鍵,城建部門對排入下水道的污廢水有嚴格要求和規定,城建部門必須加強監督實行排水許可管理。對排入城市下水道的污廢水要進行監測以控制超標排污和超量排污。
改革污水處理廠經營管理體制,逐步從依靠政府撥款的事業單位向企業化過度,作為產業經營,加強成本核算實施有償服務,逐步實行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發展、自我完善的企業經營機制。
上述問題的解決有助于逐步加快城市排水設施的建設與發展,實施
“九五
”計劃,改善城市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