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建委(建設廳),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員會,計劃單列市建委、深圳市水務局:
6月19日,國務院召開了全國抗旱工作電視電話會議,進一步動員和部署了當前的抗旱救災工作。為認真貫徹這次會議精神,做好城市抗旱工作,確保城鎮居民正常生活用水和重點工業生產用水,現通知如下:
一、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切實加強對城市供水、節水工作的領導
今年入春以來,由于我國長江以北大部分地區持續干旱少雨,旱情不斷發展,致使城市供水出現了緊張狀況,能否保證城鎮居民正常生活用水和重點工業生產用水已經成為當前的突出問題。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必須以對黨對人民利益高度負責的精神,切實加強對城市供水、節水工作的領導、認真做好各項工作。在抗旱的同時要把節約用水放在首位,明確城市節水的目標和要求,分級分部門落實城市節約用水責任,全面加大城市節約用水工作力度,把城市節約用水工作落到實處。
二、旱災地區城市要進一步強化計劃用水管理
城市供水要堅持節流與開源并舉,科學合理地利用有限的水資源。要按照
“先生活、后生產”的原則,實施計劃供水,優先保證城市居民生活用水和重點工業企業的生產用水,合理確定各用水單位的用水定額。
各城市要加強對高污染、高耗水的用水大戶的管理,并要求這些單位限期完成技術改造,必要時下決心關、停、并、轉。對洗車、洗浴、凈水生產等一些特殊行業,要通過合理調整布局,加強計量管理,提高用水效率,實行高水價等經濟、行政手段,嚴格限制這些行業的用水;必要時,經城市人民政府批準,可以暫停向這些行業供水。
三、加強城市水資源的統一管理
各地要對城市規劃區內所有非農業用水的自備井一律實行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統一管理、統一調度。對城市公共供水可以到達的地區、嚴禁重新開采自備井。對原有的自備井,也要隨著公共供水設施的建設逐步關閉。旱災地區要抓緊制定城市水資源調配方案,未雨綢繆,及時準備、落實好抗旱的各項準備工作。
四、提高處置突發事故能力
城市供水企業要加強管理,增加檢修、搶修力量。要對城市供水管網進行一次全面檢查,提出對老、舊、破、損供水管線的改造計劃,并組織實施。一旦發生事故,要做到及時反應、及時搶修,減少水量損失。要做好臨時斷水和缺水的應急準備措施,以保證城市居民基本生活用水。
五、進一步強化城市節約用水措施,繼續貫徹執行有關規定
城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制定推廣節水型龍頭和便器水箱配件的計劃和目標,加快用水器具的節水改造步伐。嚴禁新建房屋繼續安裝國家有關部門明令淘汰的衛生潔具和配件。物業管理小區為居民維修更換水龍頭時,必須安裝節水型龍頭。
各地要根據《城市供水價格管理辦法》的規定,及時合理地調整城市供水價格,逐步實現用經濟杠桿促進節約用水。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協助城市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做好城市供水價格管理工作。對超計劃用水實行超計劃加價收費。
各地要進一步宣傳和普及節約用水科學知識,號召大家在實際生活中進行一水多用,積極使用節水型的用水器具。要充分發揮輿論監督的作用,利用各種新聞媒體及時報到和表揚節約用水先進單位和先進事跡,揭露和批評浪費水的行為。要建立公眾參與機制,設立監督舉報電話,鼓勵揭發檢舉各種浪費水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