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城鄉飲水安全問題。2005年8月,國務院下發了《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飲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05]45號),要求進一步加強飲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編制《全國城市城鄉飲用水安全保障規劃》。2006年2月,國務院召開會議,部署了加強飲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有關問題,要求在深入調查研究、摸清飲用水安全實際狀況的基礎上,認真組織編制城市和農村飲用水安全保障規劃。為此,國家發展改革委決定組織建設部、水利部、環?偩帧⑿l生部共同編制《全國城市飲用水安全保障規劃》。目前,《全國城市飲用水安全保障規劃工作方案》已編制完成。按照分工,建設部負責編制《全國城市飲用水供水設施改造和建設規劃》(以下簡稱《供水設施改造規劃》)。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于開展全國城市飲用水安全保障規劃編制工作的通知》(發改辦地區[2006]1030號)要求,為了抓緊做好編制規劃的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規劃范圍、水平年和目標
(一)規劃范圍
本規劃包括全國所有設市城市和縣級政府所在鎮(以下統稱城市)。
(二)規劃水平年
現狀年為2003-2005年,規劃現狀水平年為2004年。2010年為規劃近期水平年,2020年為規劃遠期水平年,以近期為規劃重點。
(三)規劃目標
根據供水水源實際情況,加強供水設施改造與建設,強化供水水質管理,建立和完善城市飲用水安全保障管理制度和水質監測體系,確保飲用水水質達標。
以飲用水為重點,近期著重解決供水水源污染問題、突發性水源污染事故頻發地區城市的飲水安全問題,遠期全面提高飲用水質量,解決城市的飲用水安全問題。
二、主要編制內容
1.城市給水系統布局
2.凈水廠改造和建設
3.供水管網改造和建設
4.供水水質檢測能力建設
5.再生水設施建設
6.供水水質安全管理制度建設
編制規劃的具體要求,詳見《全國城市飲用水供水設施改造和建設規劃大綱》(附件)。
三、規劃編制的組織工作
建設部綜合財務司、城建司負責組織《供水設施改造規劃》的編制工作,委托中國城市規劃設計研究院承擔具體規劃編制任務。各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組織本地區《供水設施改造規劃》的編制工作,建議委托具有規劃設計資質的設計研究單位承擔具體的規劃編制任務。
四、規劃編制的時間安排
第一階段:2006年5月~6月底,各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完成本地區《供水設施改造規劃》的編制和審核工作,并將本地區《供水設施改造規劃》寄送中國城市規劃設計研究院,并附電子版。
第二階段:2006年6月底~7月初,建設部組織中國城市規劃設計研究院在匯總和審核各地上報的《供水設施改造規劃》基礎上,進行實地調查研究,完成《全國城市飲用水供水設施改造和建設規劃》總報告,并上報國家發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