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單位:
目前我國建設工程項目管理已全面推行招標投標制、項目管理制、合同示范范本標準化規范化、項目法人責任制和建設監理制,這標志著我國現代建設工程實施階段的項目管理已日趨成熟,進入穩步發展階段。
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以后,國際間經濟技術合作日益密切,必將在國內外工程市場上帶來更加嚴峻的國際競爭和挑戰。因此,建設工程項目管理應逐步實現規范化、標準化、制度化,以提高企業競爭力,獲取更大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我國企業具有豐富的工程建設經驗,但是,面對當今世界經濟全球化和市場一體化的激烈競爭形勢,中國建筑行業的企事業單位需要擁有適應國際競爭的國際工程市場知識、國際貿易知識、國際工程項目管理知識和國際合同管理知識的人才群體,以提高風險防范能力、工程項目管理能力、工程項目監控能力,進而提高國內外市場競爭力,提高企業在國內外市場的聲譽。
FIDIC合同條件是以英美合同法基本原則,合同雙方以實施過程中“恰當的原因做出的允諾”,作為對承包合同中“要約”的“承諾”。FIDIC于1999年頒布了所有承包范圍的合同條件范本,實現了合同條件規范化、規格化、標準化,被世界銀行、亞洲開發銀行等國際主要基金組織所推薦,并被世界主要國家的政府、業主、承包商普遍接受。目前,FIDIC合同條件已成為國際工程承發包界普遍采用的合同條件,并在世界銀行、亞洲開發銀行等國際基金組織在國內融資項目和國際承包項目中廣泛使用。
為了進一步幫助各有關單位更好地應用和實施FIDIC合同條件,提高風險防范意識,解決工程合同糾紛,增強相關人員的業務素質和管理水平,提升國內工程項目管理在國際市場的競爭力。建設部政策研究中心在總結前期經驗的基礎上,對會議內容重新編排,同時提供后續服務,決定再次舉辦建設工程項目管理與風險防范暨菲迪克(FIDIC)合同條件實戰型應用研討會,請各單位根據實際需要選派代表參加。
附件1:參會須知
二○○七年四月十日
附件1:參
會
須
知
一、參會對象
各級政府監管部門、行業協會;項目業主、施工、勘察設計、監理公司;招標、造價咨詢、金融機構;律師事務所等單位相關負責人。
二、會議內容
1、英美合同法與我國合同法的主要差異;
2、FIDIC合同條件的分類和格式結構;
3、FIDIC合同與我國成文法合同的主要風險差異;
4、FIDIC合同條件的質量控制區段、付款規定和損害賠償的規定;
5、FIDIC的變更和調整的原則;
6、從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審理建設工程案件的實踐角度,分析如何簽署及履行建設工程合同的風險防范;
7、風險的界定、爭端和索賠的處理;
8、清單計價下措施項目報價策略與風險防范;
9、EPC工程總承包(銀皮書)實務操作與案例分析;
10、正確認識合同管理,項目管理者的素質;
11、從FIDIC合同在中國發生爭議的案件處理看施工企業采用該文本需注意的法律問題;
12、關于推動工程總承包與對外承包工程的政策支持;
13、建設項目實施階段的項目管理;
14、現場答疑、交流、咨詢。
三、擬邀請嘉賓
王玨林 建設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
張水波 天津大學教授、新版FIDIC翻譯者
田 威 國際工程專家、中信國際合作公司總經理
朱樹英 全國律協民委會主任、建緯律師事務所主任
劉玉珂 國際工程專家、工程總承包合同示范文本編寫組組長
唐廣慶 魯布革工程管理局原總工程師
張 燁 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辦案處處長
以及建設部、世界銀行、日本協力銀行相關官員
四、會議時間及地點
2007年5月22日---
5月25日 西安
2007年6月14日---
6月17日 北京
五、相關費用
2200元/人(含會務、資料、場地、專家、午餐等費用),住宿統一安排,費用自理。
六、聯系方式:
聯系電話:010-51524270 聯系人:傅雪峰
傳 真:010-51524280
E-mail:fxfwws@163.com
網站垂詢:建設部官方網→行業會展欄目http://www.cin.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