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行業分析 >> 市場調研 >> 

中國水污染治理解決方案

時間:2008-07-18 來源: 作者:

    手段與目標不清,產生了很多奇怪的現象。

    例如,南方某城鎮,全鎮污水自然匯集到"城東"流入一個飲用水源。省里環保局要求鎮政府將污水引導到"城西"建一個污水廠,然后排入另外的水系,以此保護城東的飲用水源。初衷是好的。

    但是,鎮里財政困難,無力承擔數千萬元的管網和污水廠建設。鎮里提出首先在"城東"投資數十萬元建一個泛氧化塘,用人工基質提升處理能力,使污水大幅削減進入飲用水源;第二步,在省里撥下管網錢之后,再在城西建污水廠。這樣分兩步走,既是鎮里力所能及的,又有效保護了飲用水源。

    結果,省里環保部門與建設部門扯皮,以鎮里的這個方案不符合污水廠建設規范,不符合飲用水源保護條例為由,否決了。于是,鎮里污水繼續"合法地"流入飲用水源。

    這是一個多么悲哀的結局,我們的應用水源被各部門"依法"污染著。這就是手段與目標錯位之下的政策悖論。

    因此,環保部門和建設部門應該解放思想,理清手段與目標的關系,不能做出以"手段"為由阻礙了目標的達成。

    這一點,與上述第2點的"削減系數"息息相關。假如目標清晰,則會鼓勵各級政府量力而行,選擇地方政府負擔得起的"削減系數"最高的技術工藝,完成總量削減的任務。而假如各職能部門機械地圍繞"手段"工作,則會領到地方政府停工待料,等待上級政府撥款,而因為我們本文第一章節提到的國力原因,這個等待將會遙遙無期,污水繼續"依法"直排!

    另外,流域總量削減總體目標的監控應該是"流域斷面"。這是另外一個問題,以后另文討論。

  4,科學規劃,長短兼容

    --提高污水處理單元的兼容性,減少污水廠重復建設

    "集中式治理"模式并非不可行,而僅僅是與中國目前的國力所不相符而已。那么,我們在提倡以"分散式治理"思路解決目前中國總體國力之下的污水治理問題的同時,還需要考慮的是未來的發展,也就是說,當我們的國力強大到一定程度,或者某些地方經濟發展到可以支持建設大規模集中式污水處理廠的時候,該如何操作?

    這里涉及到的是一個"未雨綢繆"的超前規劃問題。

    我們認為,這個短期污水分散治理,未來污水集中處理的長短期兼容思想,應該被制訂到一個區域的長遠建設規劃里。

    具體而言,我們建議在建設規劃里,對未來集中式污水處理廠的工藝選擇,應選擇與分散式模式可以兼容的工藝,以便暫時用在分散式治理工藝里(如穩定塘)的人工"基質",可以被用作集中式污水處理廠的填料。這樣就可以最大限度地減少重復建設的資源浪費。諸如此類。

    那么,這種思路之下,也許生物固著法(接觸氧化法)應該是較優的選擇,而不是活性污泥法。

    5,保護生態,發展循環經濟

    --最大限度的保持水態原貌

    "水是城市活的靈魂,如果我們進行錯誤的城市水系改造,必將導致城市特色流失,功能萎縮,影響城市可持續發展和人對環境的友好。"這是建設部副部長仇保興在2005530舉行的首屆"城市水景觀建設和水環境治理國際研討會"上闡述的觀點。

    集中式的污水處理思路,實際上很大程度改變了一個流域原有的水態,城內河網歷史上往往都有納污功能,將污水截走,也就使之失去了補水。很多城市的內河干涸都是來自于污水被截走。

    "分散治理"的思路,基本上不改變原有水態,只是實現污水削減凈化后排回內河,甚至在 "河中治污",這樣就最大程度地保持了水態原貌,從而保護了原有生態,起碼不至于以保護環境之名破壞生態。

    從循環經濟的角度出發,分散式治理思路比起集中式處理思路更加具有可操作性。以集中式之理思路處理完的污水,應該處在整個流域的下游,要實現中水回用,就需要再建回用管網以輸送回城。從經濟的角度來講,建管網收集污水尚且不是我國國力所能承受得起的,更遑論建設回用管網?

上一頁 頁碼:[<< 1 ...2 3 4 5 6 >>] 下一頁 共6頁

打印】 【網站論壇】 【字體: 】 【發表評論】 【關閉

微水會

更多關于 中國水污染治理解決方案 的資料

    第十六屆城市發展與規劃大會

    推薦書籍


      《高濃度有機工業廢水處理技術》
      作者:任南琪
      內容簡介:

      《水的再生與回用》
      作者:【美】林宜獅
      內容簡介:

    合作邀請:010-88585381-805

    免费a级毛片18以上观看精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