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者也有幸參加了一個宣傳“綠色消費”的活動,活動下來,感覺到“限塑令”還存有若干硬傷。
其一,宣傳不夠。在農貿市場,筆者見到還是“白色飄飄”。問起消費者,很多人表示忘記“限塑令”從即日起實施了。問攤主,攤問反問,不用塑料袋用什么?有一賣包子的攤主直接表示,如果每個塑料袋收費2毛,那么這些包子要直接留給自己食用了。甚至有攤主質問:用塑料袋礙你什么事?
在“限塑令”剛出臺之際,我們還能見到不少宣傳。然而之后,這樣的宣傳卻明顯少了。尤其接近6月1日的幾天,本應是宣傳的集中期,可讓人失望的是,無論是媒體還是相關部門,關于“限塑令”的宣傳都少得可憐。正是因為宣傳的乏力,直接導致施行當日,商家、消費者對“限塑令”的陌生。
其二,處罰不力。商務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曾聯合發布《商品零售場所塑料購物袋有償使用管理辦法》,規定從今年6月1日起,商品零售場所有不標明塑料購物袋價格,向消費者無償或變相無償提供塑料袋等行為之一的,將受到最高1萬元的罰款。問題的關鍵是,到底誰來處罰,怎么處罰?
由于宣傳的不力,應對措施的不實,導致仍然有大量的小攤販免費提供塑料袋甚至是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購物袋。對于大型超市,相關部門可能更有處罰方法,對于大量的小攤販,如何處罰?而且一只小小塑料袋,有多個婆婆管,除了商務、發改委、工商之外,還有環保、質監等多個部門。也正是由于婆婆眾多,責任落實不到位,導致前期的宣傳不到位。在執行期,雖然婆婆眾多但又有哪個婆婆主動愿意擔這一責任?
其三,替代品煩惱。筆者看到,很多商家都購進了大量的無紡布袋和紙袋以替代塑料袋。這些布袋,一來價格高——筆者參加的活動,向市民免費發放的布袋采購成本即達到5元;二來使用次數也有限。據稱,一個無紡布袋最多可反復使用10次。更大的問題在于無紡布袋的清洗較為復雜,很難一次清洗干凈,由此直接導致在清洗時浪費更多水資源。
用紙袋不僅同樣價格偏高,而且防滲、隔熱性能差,更會造成木材的大量浪費。有數據顯示,每生產4萬個紙餐盒就需一噸紙漿,需砍伐300多立方米的樹木,而造紙過程中又會對水造成污染。也就是說,這些替代品會造成新的浪費和污染。
筆者豪不否認“限塑令”施行的必要性,但以為在硬傷不修復的情況下,其實際效果可能有限,而且還會產生若干新的、想不到的問題——這是主管部門無法繞過的門檻。亡羊補牢猶未晚,建議相關部門加強宣傳,從改變消費習慣入手推行綠色消費;同時集中權力,別把婆婆設置得太多;更重要的是,要尋找好替代品,別過分增加消費者的負擔,更不要造成新的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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