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達國家環境稅的特點及效果
環境稅內容寬泛。發達國家環境稅課征范圍涉及大氣、水資源、生活環境、城市環境等諸多方面,包括與能源相關稅收、機動車相關稅、污染與資源稅、直接稅收中的環境條款4 大類,并包含了40余項稅種和相關條款,這與發達國家對環境的理解有關。在發達國家,環境被理解為作為人類居于其間的自然存在,并對經濟體中的人類和其它生物提供了三大功能,即用于經濟進而轉化為有益于人類的資源功能,接受并容納生產和消費所排放的無用甚至有害的副產品的受納功能,以及為包括人類在內的所有生物提供居住環境的服務功能。由于廣義的環境涵蓋資源和能源的范疇,環境稅也相應包括與能源資源等相關稅種。
環境稅以能源稅為主體。例如,丹麥議會自1993年起增加了對汽油、柴油、電、煤、水及垃圾、廢水和尼龍袋(塑料袋)征收的稅款,其環境和能源稅已占該國稅收總額的10%左右。此外,根據經合組織1995年的報告,OECD國家汽油稅負為其總價格的50%以上,其中,德國75.9%,法國78.7%,發達國家能源稅在環境稅中的主導地位由此可見一斑。
各國環境稅差異較大。首先,環境稅在各國稅收中的作用不同。那些經濟發展相對發達、污染嚴重、民眾呼聲高的國家,如丹麥、芬蘭、瑞典和荷蘭等國,其環境稅地位較高。反之則較低。其次,環境稅總體構成有差異。丹麥和芬蘭比較重視碳稅和硫稅的征收,而沒有開征水污染稅費;法國和德國對碳稅和硫稅重視程度相對較輕,而對水資源稅費更感興趣。第三,稅率不同。以碳稅一般稅率為例,荷蘭為0.4歐元/噸二氧化碳,芬蘭、丹麥為5.5-11.1歐元/噸二氧化碳,而瑞典高達37.9歐元/噸二氧化碳。
重視稅收差別和稅收優惠的調節作用。發達國家推行稅收中性政策,兼顧稅收對各行業和經濟鏈條的影響,注重最大限度地減少稅收對經濟的負面影響。如德國在確定增加能源稅率的同時,規定了一系列減免措施:所有的地方公共交通工具(公共汽車和校車、鐵路和出租車)只支付增加的能源稅率的50%;公共貨車和鐵路運輸(鐵路、電車、無軌電車、地方火車、地鐵和懸浮列車)只負擔電稅的50%;合并生產熱和電力的設備,其每月的使用率或每年的任意使用率不低于70%的,可以完全減免現行的礦物油稅等。瑞典根據排放物對環境影響的程度,根據汽油是否含鉛將其分成清潔類和不清潔類汽油而分別征收。此外,為了保護歐盟工業產品和服務活動在國際市場上的競爭力,歐盟國家也采取了環境稅費返還與稅費減免措施。
注重爭取國民的理解和配合。發達國家普遍注意提高國民環保意識,爭取國民的理解和支持。例如,日本通過定期公布環境信息等方式,保證公眾的環境保護知情權和監督權;并允許有條件地區的居民自發創立環保團體,這些團體能夠協助政府開展宣傳教育工作。
經過30多年的實踐探索,發達國家實施的環境稅對環境改善效果顯著。硫稅使瑞典的硫排放量降低了6000噸;碳稅讓挪威部分經濟部門二氧化碳排放量年均下降20%以上。美國自對損害臭氧的化學品征收消費稅以來,人們普遍減少了對氟里昂的使用;汽油稅的征收,鼓勵了消費節能汽車,從而減少了污染排放;開采稅的征收,有效抑制了在盈利邊際上的開采,從而減少了約10%-15%的石油總量消費。
環境稅也產生了一定的經濟效應。環境稅提高了部分資源、能源和燃料的價格,促使企業改進工藝和加大技術創新,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企業競爭力。如美國對破壞臭氧層的碳氟化物征稅,刺激了企業開發新的替代產品。瑞典對含硫柴油征稅,推動了企業開發新的少污染燃料。此外,通過環境稅的導向作用,也推動了發達國家環保產業的發展。
中國城鎮供水排水協會(中國水協)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城鎮水務發展戰略國際研討會指定網站 國際水協會中國委員會工作網站
全國中長期科技發展十六項專項之一、中國十六大中長期重點專項 - 中國水體污染防治重大專項發布網站
技術支持:沃德高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03-2011 版權所有 京ICP備12048982號-4
通信地址:北京市三里河路9號城科會辦公樓201(100835) Email:water@chinacitywater.org Fax:010-88585380 Tel:010-88585381版權所有: 水世界-中國城鎮水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