懸念:水權法規的功效
水權法規正迎面走來。新的問題是,水權立法能一勞永逸地解決中國的水資源危機嗎?在不少學者看來,問題沒有那么簡單。
他們舉出這樣一個例子:江蘇某地兩家距離很近、同屬某電力集團的火電廠,被要求各自投入兩億元建一套脫硫設備以減少排放二氧化硫排放量。權衡之下,電力集團決定在其中一家花2.4億建兩套(由于省去一套設備的基礎設施節約1.6億)、另一家則一套不建,后者向排放空氣質量完全達標的前者購買排污權,平均每年只花大約1000萬元。
最后的結果就是,由于排污權交易的存在,當地的大氣污染沒有任何改善———因為雖然一家達標,但近在咫尺的另一家電廠仍然排污不止。而這種情況之所以出現,據當時對此事作過深入調查的《南風窗》雜志稱,在很大程度上與當地政府的默許和推動有直接關聯。
排水權交易與此并無不同。
正如明智的經濟學家們所擔心的,排污權交易是把公共物品轉化為市場行為的一個極好辦法,但要成功實現制度設計之初所定下的良好愿望,除了應該具備良好的法律和技術手段之外,更重要的是政府作為其中的守護者,必須有極度的公信力。否則,結果殊難預料。
對此,美國排污交易研究學者扎丹德這樣解釋,“羊圈里的缺口只有一個,但天亮后你就會發覺所有的羊都不見了。”
更為重要的還有,就取水權的優先等級設置,取水指標、排水指標的制定等等,如何確保合理?如何做到公平?如何不影響可持續發展?這一切,都在考驗著各級政府———水資源這只“羊”看得好還是不好,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這里“缺口”的有無。
水權分配成改革難點
事實上,在銅梁出臺《辦法》之前,重慶市水務管理部門和銅梁縣稅務局還聯合制定了《銅梁節水型社會建設規劃》。依據規劃,必須要通過一些辦法來達到節水的目的,“水權分配”就成為關鍵一環。
銅梁稅務局水政科科長尹遠明坦承,雖然國家水利部有一些標準可以參考,但由于各地方間有差異,“水權分配”也成了最困難一環。
“水權分配”,就意味著對取水權和排水權進行量化。在計量取水定額時,要根據各單位的實際用水情況來推算。就某賓館來說,有多少床位,多大面積,會用多少噸水?這樣計算之后,將取水定額分配下去,如果超標,就要階梯加價。
另外,排污量的核定也讓水務人員頭疼。以紙廠為例,每生產1噸紙的耗水量國家有標準,然后根據用量、回用、損失之后的量來計算排放量。
由于定額限制用水,涉及各單位、企業的經濟利益,因此在調查過程中會出現許多不配合的情況。“我們去調查的時候經常找不到人,都以負責人不在的理由推脫。”
最初,水政局采取的方式是:把表下放到各個街道辦事處,再由街道辦去各個單位去調查、填寫。但填寫上來的數據,往往和實際相差甚遠。如今,該水務局已經組成多個調查小組,為《辦法》制訂后續補充法規進行調研。其首要的任務,就是確定各個行業、單位、地區的用水指標。這是一個龐大而紛繁的過程。
劉尚斌日前抽查到的某茶館便是如此。實際上它每平米的用水量是20多升,但按照其自行填寫的數據,平均下來只有大約0.16升。
“標準化最難制定,水權改革任重道遠,”劉尚斌感慨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