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萬里長江的國資流失”
水權立法:中國被逼上水泊梁山
信報記者 秋天
一不小心,銅梁成了沖在最前頭的“黑馬”:重慶首部水權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在這里誕生了。
包括著名環境資源法學專家、西南政法大學教授曹明德在內,眾多學者都對這匹“黑馬”的示范效應表示樂觀其成,“銅梁模式將為重慶節水型社會的建立探索出新路子。”
褒獎與期許的背后,是辦法的核心所在:水權轉讓。
大致可以借助這么一個比方來解釋這一概念,“弱水三千你只能取一瓢飲。想多喝一點?向喝不完的人買吧。喝不完?可以賣。”
張掖“沒有選擇”的選擇
銅梁何以就走在了前頭?視線不妨回到2006年底:國家水利部公布了新一批30個“全國節水型試點地區”,銅梁榜上有名。
銅梁何以上榜?兩個字:缺水。
“新一批”之前,是“第一批”:始于2004年,包括甘肅張掖等12個地區。
張掖等地又何以成為“第一批”?同樣是兩個字:缺水。
張掖位于甘肅河西走廊中段的巴丹吉林沙漠和騰格里沙漠邊緣,全靠黑河水滋養。
“水從門前過,不用就是錯。”過度取水的結果,直接導致黑河下游的額濟納綠洲來水量銳減、壁沙漠面積增加,因此成為影響我國北方200萬平方公里的沙塵源地。
2000年,國務院明令,張掖每年必須少引黑河水5.8億立方米。
張掖“被逼”在全國范圍內率先開始了水權改革:每家農戶都有了一本“水權證”,明明白白寫明一年可以用多少水;給多少水,就只能用多少水。
“樂縣彭家村農民朱宏通過水權交易,將自家節余下來的灌溉水賣給了同村的孫開榮,賺了20元。”這是2004年國內一家媒體對張掖水權改革所作報道中的開頭部分。
張掖市民開始節水,而黑河下游的生態也得以大幅改善。張掖地方性的“水權規章”開始奏效。
“1/4”與全國水資源緊張
缺水的地方,不僅僅是銅梁,也不僅僅是張掖。水資漸緊張已經無可否認地成為一個全國性的問題。
以2003年為例。時任水利部部長汪恕誠曾經這樣說到當年的水資源危機:一邊,是淮河、湘江流域發生多年不遇的特大洪水;另一邊,北方大部和西南、江南、華南地區先后出現不同程度的旱情,全國一度有2694萬城鄉人口飲水困難。
以黃河為例。從那一年年初到6月份,黃河流水量比多年同期均值急劇減少50%!而此前,黃河下游及支流即已出現河道斷流加劇的情形,斷流長度一度甚至長達近千公里。
同樣是在2003年,舉國矚目的南水北調工程進入施工階段。眾所周知,南水之所以北調,是因為北方在喊“渴”。
新華社報道,按照2004年人口計算,我國人均水資源占有量2185立方米,只相當于世界平均數的1/4;目前我國三分之二的城市存在供水不足,其中缺水比較嚴重的城市達110個,全國城市缺水總量為60億立方米。
———這還沒有把水資源污染問題日益嚴重這一因素考慮進去。
長江黃河里的國資流失
缺水的同時,是水權法規的缺失。
我國的《水法》對水資源所有權的規定很簡單:歸國家所有。
著名法學教授江平曾說:“長江、黃河奔流到海不復回,那是嚴重的國有資產流失啊!”這個容易讓人犯糊涂的玩笑,或許可以表明中國水權問題的復雜。
浙江大學法學院副院長錢水苗等學者指出,由于沒有明確使用和界定“水權”這一最基本的法律概念,兼之缺乏對“水權交易”的提及,《水法》雖然擺在那里,“但現代意義上的水權制度仍未確立。”
水利部副部長周英直陳水權法規缺失之弊端:由于長期以來缺乏對行政區域用水總量的明晰和監控,導致一些行政區域之間對水資源進行競爭性開發利用,用水浪費、地下水超采、區域間水事矛盾以及河道斷流和水環境惡化等問題層出不窮。
作為上述問題一個很好的注解,“中國水權第一交易”不能不被提及———2000年11月24日,極度缺水的浙江義烏市一次性出資2億元,每年向東陽市政府買水4999.9萬立方米。
水買了,尖銳的批評也跟著來了:水是國家的,不具有所有權的東陽市政府憑什么賣水?走在水權立法前頭的水權交易實踐,被狠狠地將了一軍。類似的實踐還很多。
不難發現,遭遇水資源枯竭困境的中國已經被“逼上梁山”或者說“逼下水泊”:水權改革,用法律法規來規范取水、用水、排水行為,保障水權(使用權)交易的進行,已經是迫在眉睫。
張光斗、沈國舫等二十多位院士、專家經集體呼吁:在水資源日益短缺的今天,只有從法律上對水權進行明晰,才能真正節水。
“分水”激活水權交易?
因應現實迫切需要與民間的積極呼吁,前任水利部部長汪恕誠即多次表示,必須要制定流域和區域水資源規劃,明晰初始用水權,“傳統主要依靠行政措施推動節水的做法,已不適應形勢發展的要求。”
千呼萬喚之后,由水利部部長陳雷簽署發布的《水量分配暫行辦法》,今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
《辦法》全文共17條,首次對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水量分配———比如長江流域各行政區每年如何取水,以及省、自治區、直轄市以下其他跨行政區域的水量分配的原則、分配機制、主要內容等,作了比較全面的規定。
水利部副部長周英認為,“和之前頒布實施的《取水許可和水資源費征收管理條例》一起,這兩部法規規章標志著我國初始水權分配制度基本建立。”
《上海證券報》等媒體更進一步分析,辦法有望全面激活中國水權交易市場。不同地區之間進行水權轉讓,從而用市場化手段推動水資源更加合理配置、全民節水將成為現實。
相比之下,許多專家理性得多,“要使初始水權分配、取得和轉讓能夠有序進行,還有大量的細節要完善!端糠峙鋾盒修k法》到目前為止基本上還只是一個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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