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警三:環境壓力日益加大,實現主要污染物總量減少10%的目標難度極大。“十一五”僅主要污染物(COD和二氧化硫)、工業固體廢棄物的治理就需要投資13916億元,完成2010年的環境目標需要的總投資將接近GDP的2%,遠高于“十一五”規劃的1.5%,這是難以實現的。
預警四:城市可持續發展“年度進步指數”在下降。盡管各城市的經濟增長速度都很快,但綜合可持續發展“年度進步指數”卻在下降。目前全國340個大中型城市中,只有42%達到了國家要求的空氣質量標準。
在改革價格形成機制方面,國合會建議,提高二氧化硫、污水、粉塵和煙塵、固體垃圾等污染物排放費率。大幅度提高能源資源稅,并通過改善資源開采領域農民工待遇和勞動條件的辦法,提高初始資源價格。利用價格杠桿,促使企業節約利用資源,循環利用資源和廢棄物。為此,國合會建議將煤炭、石油和天然氣資源稅率提高到產值的20%左右的水平,其他資源稅在經過科學評估的基礎上適當提高。
據了解,我國目前的石油資源稅自2005年7月1日起調整后,每噸才30元,而美國是每噸130美元,是我國的幾十倍。煤炭、石油和天然氣等能源資源稅率遠遠低于西方國家。
我國于1984年開征資源稅,并于1986年和1994年對資源稅進行了改革和完善。資源稅制度實施10多年來,在組織收入、促進合理開發利用礦產資源、發展地方經濟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但隨著我國經濟持續、快速發展,對資源產品日益增長的需求與資源有限性、稀缺性的矛盾越來越突出,現行資源稅制度也逐漸暴露出計稅依據缺乏收入彈性、資源開采地稅收收入偏低、對節約開采和有效利用資源的調節力度不夠等問題。2007年11月28日,國務院常務會議也要求改革資源稅制度,調整資源稅負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