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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寧市城市污水回用分析

時間:2008-01-14 來源: 作者:

4 污水回用存在的主要問題

4.1 認識不足,缺乏系統規劃
  對解決缺水的措施,相當一部分人還是偏重于開辟傳統水源或跨流域調水,對污水回用等非傳統水源和節水沒有引起足夠重視,同時缺乏有效的宣傳和引導,使公眾和部分決策者對中水產生健康的擔憂、心理的障礙。由于認識的不足,很難將污水回用置于優先發展的地位,導致在污水資源化的建設上缺乏較為系統的規劃。目前我國尚未建立系統的城市污水回用規劃指標體系,各地規劃缺乏可操作性的依據。在濟寧市城市給水排水規劃中雖然涉及了污水回用工程,但論述簡單,缺乏可操作性和指導性,需要進一步深入調查研究,多方收集資料,把污水回用規劃做得系統、科學、合理。
4.2
建設資金缺口大,投融資渠道不暢
  由于污水處理是一項綜合性工程,既涉及到污水處理廠內的生產設施、設備的投資,又涉及到廠外的污水截流管網系統、回用水管網系統的投資,因此對資金需求較大。濟寧市污水處理廠計劃投資40448萬元,實際到位資金34000萬元,資金缺口6448萬元,致使建設周期拉長,截污管網建設未能跟上,造成污水處理廠吃不飽的現象,目前每天處理僅12×104 m3/d。如再加上深度處理設施和回用水管網系統的投資,資金缺口更大。從目前投融資體制來看,污水處理作為一種社會公益性事業,投資主體主要局限于政府,而對民間的投資機制鼓勵不足,導致投資渠道的單一,資金嚴重匱乏,也制約了污水回用的進程。
4.3
缺乏有效的運營管理體制,運營困難
  濟寧市污水處理費由供水部門代收,交到市財政,然后由市財政劃撥到污水處理廠。目前污水處理廠制水成本1.16/m3(包括折舊等費用),經營成本0.65/m3,年運行費用2847萬元,而每年收到的污水處理費1080萬元,遠不能滿足正常運行所需費用,并且有時也出現市財政拖欠或挪用污水處理費的情況,致使污水處理廠停止運行。如污水處理廠無法正常運行,將直接導致其后的中水設施也無法正常運行。
4.4
污水處理費標準偏低
  我國長期實行的低水價政策,導致水資源價格的形成與水資源供需的實際情況脫節,城市給水排水設施的建設運營資金負擔沉重。目前濟寧市污水處理費收取標準為:生活用水0.36/m3,工業用水0.46/m3,商業經營用水0.65/m3。標準偏低,收取的污水處理費尚難滿足設施的日常運行和維護,更談不上形成合理利潤、吸引社會資金的投入。近年來國家加強了對水價改革的政策引導,并明確提出了將污水處理費盡快調整到保本微利水平的要求,但受多種因素的制約,按上述要求調整到位尚需時日。
4.5
污水回用法規政策不健全
  污水回用需要健全的法制保障和全面管理,而在我國兩者都很薄弱。城市污水回用工作,單靠政府行為,必然動力不足;單靠市場推動,沒有政府引導,也必然難見成效。因此有必要加強政府行為,出臺和健全污水回用法規和政策,支持、鼓勵和引導回用水工作。
4.6
污水回用技術標準不完善
  我國的城市污水回用工程建設起步晚,工程設施設計、建設的標準、規范均不完善。

5 對策及建議

5.1 對污水回用進行全面規劃
  在制定城市給水排水規劃和城市水資源綜合利用規劃時,要把污水回用作為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列入其中,把污水這個非傳統水資源納入水資源的統一管理和調配,或者制定專門的污水回用系統的總體規劃,以突出其重要地位。污水回用問題涉及面很廣,涉及水資源工程布局、城市建設、產業結構、技術改造、工程投資、經濟評價等多方面,所以要做好全面規劃。在做污水回用規劃時,按照由近及遠,先易后難的原則進行,可以選擇一些比較容易操作、效益好的項目先行實施,比如距離回用水廠較近的、可以用回用水的工業企業,可優先考慮。
5.2
合理定價,實現污水回用市場化運營
  要實現市場化運營,水價是主要因素,合理的價格機制能夠對回用水的需求產生經濟激勵,同時回用水的價格又決定了污水回用企業能否得到足夠的收益以滿足其財務平衡的需求。目前自來水價格偏低,造成用戶對水資源缺乏正確的認識,節水減污積極性不高,水源浪費嚴重,也直接阻礙了回用水的使用。因此應建立合理的自來水水價格體系和回用水價格體系,科學合理地核定成本,改變水價過低的不利局面,充分利用經濟杠桿的作用,根據按質定價、保本微利的原則,將各種水源的價格拉開,尤其是自來水與回用水應有較大的差距,使水資源的利用趨向合理,促進污水回用的市場化進程。
5.3
推進融資市場化
  根據政府主導,市場運作的思路,推進濟寧市城市污水處理和污水回用工程建設的投融資體制的市場化進程,確保建設資金的穩定來源,多渠道吸納社會資金,確定企業投資主體,建立投資利益驅動機制和風險約束機制,多種經濟成分參與,使污水處理與回用由單一的政府投資和管理走向社會化、產業化、市場化,形成投入產出的良性循環。
5.4
健全法規政策與技術標準
  為保證污水回用能夠落實,需增加一些強制性的法規和規范,使回用水項目的建設、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制定城市回用水技術指標體系和適度超前的標準、規范,根據不同的回用水用途,確定不同的處理技術和工藝。
5.5
推進技術創新
  污水回用,關鍵是回用水能用。目前污水回用力度不大,技術方面是一個原因,深度處理的技術還有待提高。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污水處理技術也應該不斷創新,對一些較難處理的污染物的處理技術,應進行多學科的聯合攻關。對如何提高效能、降低成本,也需要在技術上提供支撐。通過加強科研與推廣,把污水處理與污水回用的工藝,提高到一個新水平,促使污水回用盡快實現產業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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