節能減排挑戰政府執行力
時間:2007-08-01 來源: 作者:
點擊三
焦點關注
節能減排指標與經濟發展速度之間有何內在聯系
關鍵思路
節能指標是相比較的約束性指標,減排指標有更強的剛性
記者
:節能和減排這兩個約束性指標有何內在的差異?它們相互的關系是什么?
汪紀戎
:盡管節能減排這兩個約束性指標備受關注,并普遍被稱為剛性指標,但其剛性是不一樣的。節能指標指的是單位
GDP所消耗的能源,而不考核能源消耗總量,實質上是一個比率指標,是相對軟的約束指標。只要能源消費增幅小于
GDP增幅,單位
GDP能耗就會降低,與發展速度關系不密切。計算結果表明,按
GDP年均增幅
8%計,單位
GDP能耗實現降低
20%的目標,那么到
2010年全國能源消耗總量還將比
2005年增加
18%。能源消費對環境的壓力仍然是持續增大的。
減排指標則不同,它考核的是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的削減量,是絕對值的概念,有更強的剛性。以
2006年為例,經過努力盡管當年
SO2和
COD的排放總量分別較上年回落了
11.3和
4.4個百分點,相對
GDP10.7%和社會能源消費總量
9.3%的增幅,應算是不錯的成績了,但排放總量還是分別增加了
1.8%和
1.2%。計算結果還表明,若以
2005年的能耗水平為基數,設定實現能耗降低
20%的前提下,通過節能實現減排目標的比例將隨
GDP增幅加大而降低
:GDP增幅為
8%、
9%、
10%時,通過節能降耗可能實現污染物減排的比例分別為
52%、
48%、和
45%。顯然,實現污染物排放總量削減目標的難度更大、困難更多。
點擊四
焦點關注節能減排工作面臨的困難
關鍵思路
體制性障礙成為主要癥結
記者
:“十一五”期間,我們完成節能減排兩個約束性指標的難度有多大?請您分析一下目前我國節能減排工作面臨的主要癥結。
汪紀戎
:目前
COD和
SO2的排放總量已遠遠超過了環境承載能力,自然生態環境已難以承受繼續增大的壓力,環境問題已成為制約經濟發展的“短板”。換句話說,如果繼續傳統的發展模式和現行產品、產業標準,仍然執行現行的污染排放控制標準,即使實現了所有污染源的達標排放,也難以實現排放總量削減
10%的目標,也不能達到人們所期待的環境質量。
環境問題正在成為嚴峻的社會問題和經濟問題。資源節約利用和環境保護水平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國家或地區的綜合經濟實力,發展中產生的問題要靠加快發展和強有力的政策措施來解決。但加快發展對各級、各地官員來說是順茬、順勢的,有自發的沖動。而強有力節能減排配套政策措施的及時出臺、適時修訂完善、得以貫徹落實并收到實效則需要中央政府的決心、國務院各職能部門的協調配合、各級政府不打折扣地認真執行以及公眾的認同和廣泛參與。
要著力于消除不利于節約資源、削減污染負荷的制度性障礙,改革資源產權管理制度、資源定價制度和排污收費制度。提高資源使用稅費,建立并完善資源初始產權有償分配和使用權交易制度。根據資源稀缺程度、供求關系和環境成本制訂資源價格;建立行業的資源環境績效標準和識別制度;激勵和強制手段并用,提高污染物排放與違法成本,促使企業規范行為,自覺承擔企業社會責任,F在污染減排主要依靠行政指令,經濟和法律手段運用較少,減排壓力主要由各級政府承擔,企業缺乏主動性和積極性。政府部門主要通過行政指令向企業下達減排指標,缺乏必要的經濟手段使污染減排成為企業自身發展的內在要求。而現在污染防治法律法規的不完善,導致企業的違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難以對企業起到約束作用。
要把資源節約和對環境友好作為重要的公共政策,制訂完善的財稅政策來彌補市場失靈,彌補現行財稅體制下因縱向和橫向不平衡加劇、事權不明晰所形成的財權重心上移、事權重心下移所造成的環保事權過多由地方承擔帶來的問題。這既有利于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又可讓違法者付出高于守法成本的沉重代價,讓守法者
(不論團體還是公眾個人
)的守法行為得到肯定并可獲得看得見的直接利益。這是需近期盡快研究解決并首先在各級政府部門得到實施的。
點擊五
焦點關注目前節能減排工作中亟待解決的問題
關鍵思路
節能減排是一項系統工程
記者
:為了更好地落實溫家寶總理關于實現經濟社會發展目標任務的
5條政策原則和節能降耗、保護環境的
8項重點工作,您覺得目前有哪些問題亟待解決?
汪紀戎
:必須進一步弱化
GDP在黨政干部政績考核中過強的指揮棒作用,把節能減排目標和轄區環境質量的好轉納入政績考核的硬目標。引導各級干部多謀劃長遠發展、少短期行為,扎扎實實、不打折扣地落實科學發展觀和正確政績觀。
根據近期需實現的節能減排目標、我國資源環境的最終承載能力和期望達到的分階段環境質量,我們要積極調整制訂更細致的分階段產業產品政策標準、外貿政策和逐步加嚴的能耗物耗標準、污染物排放控制標準,抬高各類準入門檻。有些產業、產品要下決心做減法。日前,由全國政協副主席周鐵農帶隊的全國政協委員視察團針對遼寧的污染減排情況進行了檢查。在檢查中我們發現,沈陽、大連等城市對塊頭稍大的重污染企業都是考慮搬遷,沈陽向周圍搬,大連往渤海灣搬,卻少有選擇放棄的。像沈陽紅梅味精廠、金城造紙、遼陽慶陽特種化工有限公司等眾多積難重返的污染企業,政府必須下決心幫助他們關停。
遼寧存在的問題很具有代表性,目前,很多地方把實現污染減排的希望主要寄托在上污染治理項目和搬遷污染大戶上,在轉變經濟增長方式、調整產業結構上下的功夫不夠。經濟增長仍主要依靠傳統的高耗能、高污染產業的發展,增長方式仍然粗放,固定資產投資增長過快,重工業特別是高污染行業增長快,產業結構調整進展緩慢。許多經濟效益不大但污染問題嚴重影響群眾生產生活、應該淘汰的落后生產能力還沒有退出市場。大多數地區經濟社會發展規劃的重點建設項目依然是高耗能、高污染的重化工行業,這些新建項目即使達到有關環保規定,能源消耗總量和污染物排放量依然大幅增加,不利于污染物排放的存量削減和增量控制。此外,大量的污染企業搬遷使工業污染轉移到農村和欠發達地區,造成局部環境的惡化。
我們應該更多地運用經濟杠桿、法律手段引導并規范各類經濟活動的健康進行。制訂這些政策和法律出臺的時間進度表,形成激勵和約束機制。制訂相關政策和操作指導意見,在有條件的地區加快推廣江蘇省的經驗,完善環境價格體系,建立
SO2、
COD等污染物排放權交易市場,把排放指標作為一種資源,充分發揮市場優化資源配置的作用,實現總量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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