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現階段城市水系統的設計和建設中,單純地以人為本,缺乏與自然系統之間的有機協調,不關注工程因地制宜的多樣性和設計的多目標化。由于缺乏系統的整體規劃和設計,從而導致現有水系統的能源和資金消耗過大,運行效率不高,規劃和設計中出現的諸多矛盾已經嚴重威脅了城市水系統,乃至城市系統的可持續發展。
3 確立生態城市水系統規劃思路
3.1樹立可持續發展的思路,以建設生態城市為目標,正確認識城市水系統中各組成部分的統一性,以水的綜合利用作為規劃的基點,統籌規劃城市水系統。
自然界的水是循環的,在用水之后,必須對水進行再生處理,水質達到自然界自凈能力所能承受的程度,否則累積的大量污染物將會導致水資源危機和水污染現象,從而破壞水的良性循環,不利于城市的可持續發展,從城市生態學的角度看,城市水系統是以水為作用主體,實現城市物流和能流的交換,保持城市生態系統的平衡。從水的循環特征看,城市水系統是水的自然循環和社會循環的耦合系統,天然狀態下的水循環系統在一定時期和一定區域內是動態平衡的,當天然水體被城市開發利用進入社會循環時,便組成了一個“從水源取清水”到“向水源排污水”的城市水循環系統,于是原來的平衡被打破,這個系統每循環一次,水量便可能消耗20%~30%,水質也會隨之惡化,甚至變為污水,若將污水排入環境,又會進一步污染水源,從而陷入水量越用越少、水質越用越差的惡性循環之中。
城市水系統規劃是對一定時期內城市的水源、供水、用水、排水、等子系統及其各項要素的統籌安排、綜合布置和實施管理。規劃的主要目的是協調各子系統的關系,優化水資源的配置,促進水系統的良性循環和城市健康持續的發展。規劃的主要任務是做好水資源的供需平衡分析,制定水系統及其設施的建設、運行和管理方案,真正使得城市水系統中的各個子系統集成為系統,體現所謂的綜合規劃管理。西方發達工業國家從上世紀初開始研究城市水系統規劃,六十年代主基本同我國目前的狀況一致,各個子系統之間完全獨立,造成水污染加劇,主要應對嚴重污染現狀;七十年代由被動的單項治理轉向主動的綜合治理,將取水、排水結合起來;八十年代以后進入綜合防治階段,將經濟發展和水環境保護相協調,加強水環境管理,進行區域水系統綜合規劃,這一階段的特點是把水環境視為資源,從維持生態平衡出發,實行城市水系統綜合規劃,利用市場經濟規律并強化政府干預手段來達到保護環境的目的,實現水系統的良性循環。
因此,在城市水系統規劃中,要樹立一個整體概念,從全局出發,以可持續發展為著眼點,綜合考慮水資源、用水、排水等組成部分的協調性,為建設生態城市打好基礎,實現人與自然的協調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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