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市海泊河污水處理廠的回用水可作為工業用水及其他雜用水,不僅可以減輕市供水公司的供水負擔,而且為青島市開辟了第二水源,對緩解青島市用水緊張狀況起到了積極作用,為青島市的經濟可持續發展提供了有利的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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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藝簡介
青島市海泊河污水處理廠建于1993年,二級處理工藝為AB法即兩段活性污泥法。
1.1
工藝指標
根據青島市節水辦等單位調查,經海泊河污水處理廠污水回用工程處理后的回用水主要用于工業冷卻、電廠沖灰、市區景觀和生活雜用等,對水質常規指標的最高要求為:
SS=5
mg/L;濁度=5~7
NTU;色度=30倍(稀釋倍數);BOD5=10
mg/L;CODCr=50
mg/L。
這種要求采用常規處理即可達到,因此本工程的處理程度為常規深度處理,并增加二氧化氯氧化脫色工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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