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某縣農村飲水安全工程規劃
時間:2008-02-18 來源:雷波縣政府辦公室 作者: 下載次數:
(三)、農村供水發展歷程及取得的成就
1、農村供水發展歷程
從85年以來,政府想人民所想、急人民所急,集中人力、物力、財力,在國家、省、州的大力支持下,先后扶持雷波縣糧棉布以工代賑資金、工業品以工代賑資金、糧食以工代賑資金和州小農水、農發資金用于解決鄉(鎮)、農村人畜飲水問題。由于受當時的資金和技術原因限制,97年以前建設的工程均為小型集中供水和分散式供水工程,很多是幾戶、十幾戶管引工程和戶辦的微型水窖。由于工程規模小,建設標準低,建設簡陋,只是解決農民有水吃的問題,很多工程供水得不到保證,水質達不到要求。98年以來,特別是十五期間雷波縣共投入資金400多萬元,建成日供水量在20立方米以上的集中供水工程30多處,分散式飲水工程1000多處(每口微水窖算一處),主要以集中供水方式,修建了西寧、杉樹、永盛、溪洛米祛里等一批日供水規模在20立方米和解決人口在200人以上的集中供水工程,工程的供水保證率、供水水質、水壓等得到了保證。而且在工程建設中積極推廣運用了PE、PPR、雙層PE等科技含量高的新型管材,工程技術措施日臻完善。
2、“十五”以來農村飲水工作成就(典型成功案例)
“十五”期間雷波縣規劃新建鄉鎮集中供水工程20處,分散式供水工程1000多處,解決1.02萬人的飲水困難問題。在縣委、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在國家、省、州和上級業務部門的大力支持和指導下,“十五”期間雷波縣共投入資金348萬元,建成日供水量在20立方米以上的集中供水工程23處,分散式飲水工程1000多處(每口微水窖算一處),解決了1.5112萬人的飲水困難。2001年至2004年共投入資金250多萬元,其中國家投入資金168萬元,受益群眾自籌82萬元,主要以集中供水方式,修建了西寧、杉樹、永盛、溪洛米祛里等日供水規模在20立方米和解決人口在200人以上的集中供水工程,解決了0.84萬人的飲水困難。
2004年至2005年雷波縣共投入資金98萬元,建設日供水量20立方米以上集中供水工程8處,分散式供水工程200多處(每口微水窖算一處),解決了0.6712萬人的飲水。
雷波縣近年建設的集中供水工程較多,其中以永盛供水站解決飲水問題較為成功,現將其經驗與做法總結如下:(1)基本情況:永盛鄉是雷波縣十年九旱的嚴重干旱地區之一,境內降雨量偏少,且分布不均,同時受金沙江“梵風”效應的影響,日照強,蒸發量大,氣候異常干燥,境內山脈起伏大,山高谷深,水源奇缺,人畜飲水十分困難。每年的11月到次年的4月,人民群眾飲水都要到1至2公里外去排隊背水,出現了農業生產與吃水爭勞動力的怪現象。機關干部沒有勞動力的買水喝,每桶3元錢。嚴重的阻礙當地社會經濟的發展。為徹底解決該鄉新建、槽田村及工委、鄉機關的飲水困難,我局投資43.94萬元,群眾自籌2.8萬元,于2003年12月動工興建了永盛供水站,2004年5月投入試運行。工程新建取水池二處各1m3,調節池一處2m3,清水池一座100m3,管理房12平方米。安裝鋪設管道9110米,其中PEΦ50輸水主管2550米,配水管網2820米,入戶管道3740米。解決了永盛鄉新建、朝田兩村233戶,1572人(包括工委機關、鄉機關)的飲水困難。該工程實行集中供水,供水到戶,一戶一表的管理模式,供水站水源為石關門泉水和獅家埝塘泉水,兩處合二為一,水量十分充足,供水保證率達95%以上,通過取水沉沙,凈水池過濾,水質經縣疾控中心檢驗符合國家《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要求。(2)典型做法:一是班子健全,責任落實。為進一步貫徹落實省州對人飲工作的“四個要求”,即在認識上有更高要求,在設計方案上要求更高標準,在質量上有更嚴的要求,在管理機制上有更新的要求?h、工委、鄉政府均組建了工程實施領導小組,由一名分管領導具體負責協調服務工作,嚴把工程進度關。同時永盛鄉與縣政府簽訂責任書,明確了任務、層層落實了責任。形成齊抓共管,團結協作的良好格局,為工程順利實施奠定了的基礎。二是多渠道籌措資金、確保工程順利實施。永盛供水站建設項目工程計劃總投資46.74萬元,其中中央補助28.74萬元,地方配套15.2萬元,群眾自籌2.8萬元(安裝入戶管道)。為確保自籌資金到位,鄉、村干部通過召開村民、組民大會,采取一事一議的方法,得到了人民群眾的理解支持,受益群眾踴躍集資;縣財政在十分困難的情況下也為工程配套了資金,保證了工程順利開工建設。三是加強工程建設管理,制定措施,保證質量。在項目實施中,嚴格貫徹執行《四川省農村人畜飲水項目建設管理辦法實施細則》、《農村供水工程技術要點》及國家計委、水利部聯合下發的計農經[2002]1322號文《關于進一步做好農村人畜飲水解困工程的意見的通知》的有關規定,從工程選點、規劃設計、技術要求、施工方案、資金管理、工程施工等都制定嚴格的措施,為確保工程質量,縣水利局派出專業技術人員負責此項目的技術指導,監督管理和組織實施等工作。同時推行項目承包制、管材采購招標制、工程質量和行政領導負責制,按照有關規定采取邀請招標的辦法,落實了相應的承包人和管材供貨廠家。在水池、房建、管道安裝等工程的建設中,由于各項工程措施落實較好,保證了工程進度、形象和質量。四是確定合理的水價,規范水費收繳。為充分發揮永盛供水站的作用和效益,保護和合理利用水資源,促進節約用水,推動雷波縣水利事業的持續建康發展達到“以水養養水,以工程養工程”的目的。按照補償成本、合理收益、節約用水、公平負擔的原則;根據使用性質,按農村居民生活用水、經營性用水分類定價原則;通過縣物價局召集鄉村兩級干部、用水戶代表和工委機關單位、縣紀委監察、縣水利局、縣人大經濟文衛科、縣政府辦、縣政務中心的代表召開水價聽證會。為合理確定永盛供水站的供水價格奠定了基礎,經縣物價部門核定和政府批準,永盛供水站生活用水水價為0.8元每噸,經營性用水為1.0元每噸。工程經營者必須在物價部門核定的水價范圍內征收水費,經營行為接受水利部門和當地政府的監督。五是建立權責明確的工程管理體制。根據《國務院體改辦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實施意見》精神,為明確永盛供水工程的產權,落實管理體制與運行機制,確定責任主體,建立責任追究制度,把責任落實到人。雷波縣將永盛供水站20年的經營權面向社會公開有償競價出讓,由買受人(高價獲得經營權的競買者)依法負責工程管理、維修、運營,在縣物價部門核定的水價范圍內收取水費,達到“以水養水、以工程養工程”,建立供水工程良性運行機制,搞活經營權、落實管理權,明晰工程所有權,落實工程管護責任的目的。改制回收的資金全部作為水利配套經費,用于水利工程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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