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人類對濕地認識的深化,加上1992年我國加入《關于特別是作為水禽棲息地的國際重要濕地公約》(簡稱《濕地公約》)后,中國的濕地以扎龍為首開始進入國際重要濕地名錄,緊接著扎龍又成為我國最大的丹頂鶴繁育基地;同時,扎龍還是我國第一個建立的以保護鶴類為主的濕地類型保護區。更有扎龍濕地的管理部門,攜鄧小平、李鵬、朱容基和賈慶林等先后來此視察之盛名所作的強有力宣傳,使全社會對扎龍的關注,正在超出濕地意義的本身,變的空前熱烈甚至癡迷。
而近年來媒體對保護生態的十分關注、甚至是情有獨鐘,源于這種炒作,既不違反新聞紀律,又能牢牢抓住受眾的眼球后找到賣點。濕地保護與新聞的有機結合,使媒體最終在不擔風險的情況下,實現了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而某些濕地保護部門,也由此使自身的名聲大噪、游客云集,每年上百萬的公共財政投入和門票收入隨之滾滾而來,甚至某些擺不上桌面的目的,也在這種炒作中實現了。
曾經多次用癡迷濕地來緊緊抓住受眾眼球的黑龍江省媒體,在引導了狂熱炒作之后的反思中,對扎龍濕地的認識卻有著“眾人皆醉我獨醒”的超脫,媒體反思中的廣闊視角應當能夠幫助理清,我們在保護扎龍這個國際重要濕地中的誤區。糾偏——將是本文的主題。
扎龍問題的由來
2004年夏天,我們一行20多人由哈爾濱市沿著301國道去扎龍濕地,汽車一過杜爾伯特蒙古族自治縣,公路兩邊的葦塘就越來越多,連向天邊的綠油油的蘆葦蕩,使人十分賞心悅目,車上那些常年生活在城市“混凝土叢林”
中的文人們開始發著各自的感慨與感悟。當幾個去過扎龍濕地的人說路邊就是扎龍濕地時,車上的大多數人都大惑不解,這就是我們心中圣潔的扎龍?那個被炒的全世界都知道的扎龍應該有鶴有鳥有魚才對呀?不是說午飯后才能趕到扎龍濕地嗎?
此時,我這個去過扎龍濕地十幾次、寫過扎龍十幾篇,因在《人民日報》、新華社等幾十家媒體上報道扎龍濕地而“出盡風頭”的記者,被朋友們“獻”了出來,讓我做導游,給各位介紹扎龍濕地。
歷史上,人類并不知道濕地的重要性,只是在上世紀80年代開始后的近20年,世界生態界對濕地的認識、定義和保護方式才逐漸成型。我國作為一個漸進式改革開放才20多年的國家,直到今天還在大力推動改革開放,說明了這種漸進式改革開放的目標還遠遠沒有達到。這反映在濕地保護上,我們的一些做法肯定存在著幼稚,而幼稚的人往往會自以為是的激進,用激進的手段去保護濕地,肯定是容易產生偏差的。再加上某些利益集團的推波助瀾和某些政府部門的好大喜功,使扎龍濕地的保護正在走向歧途。
據常年奔波在大慶地區的老水利專家李鎮西介紹,扎龍濕地的形成,是隨著地質構造的變遷,以大慶地區為核心,形成了2、1萬平方公里的閉流區,這個閉流區按80年代以后的叫法就是濕地。而扎龍濕地的來水,主要是嫩江洪水泛濫和烏裕爾河。近幾十年來,由于嫩江防洪堤的修建,該江中小洪水泛濫時,一般情況下已經不能再進入扎龍濕地。而發源于小興安嶺的烏裕爾河,流經北安等5個縣的576公里后,在齊齊哈爾市的龍安橋以下沒有了河道,漫散成濕地,這條河也成為黑龍江省唯一的無尾河。
而隨著近幾十年人類生產生活活動的加劇,在扎龍被確定為濕地以前,烏裕爾河上游已經建了多處取水工程。更重要的是,從1948年開始的對小興安嶺森林的全面開發,到上世紀末,除了幾處少的可憐的、用于紅松籽種的母樹林外,伊春地區已經沒有原始森林,其涵養水源的能力自然嚴重下降,以至烏裕爾河在上游的北安和克東境內,都經常斷流。近2年春季該地區嚴重旱災的成因,除了降雨少,就是部分江河斷流后,農民無水種地。
連扎龍的上游都經常斷流,地處下游的濕地春季經常干涸,就是必然的了。但扎龍的管理部門就是癡迷的熱愛這片號稱是“國際重要”的濕地,不肯承認目前的干涸是不得已的自然現象,而到處鼓動用人工去影響環境,各種矛盾就隨之而來了。
濕地保護中的鬧劇
作為始作俑者,上世紀末齊齊哈爾市的《鶴城晚報》,拉開了炒作扎龍的序幕,炒作的焦點,一是扎龍干旱缺水,二是濕地移民,三是管理權限是歸大慶還是歸齊齊哈爾,四是公路等工程破壞了濕地。移民等問題容后再議,這里只是接著上文,繼續討論濕地缺水。
按常人理解,缺水后的濕地,自然就不能稱其為濕地,而給濕地補水,就成為這種表象邏輯推理的必然。于是,大規模的濕地補水,就成了新世紀扎龍能引起國內外關注的一大亮點,媒體的跟風炒作,又把這個能與“國際重要”相聯系的亮點無限放大。但給濕地補水,就一定要花錢,由于保護濕地是新生事物,公共財政還沒有準備好把這項支出列入經常性預算,于是就需要把矛盾激化,2001年開始的扎龍濕地周邊的荒火就成為了導火索。
據扎龍自然保護區管理局局長李長友在2005年3月10日接受記者電話采訪時的又一次預測,“開春后,扎龍周邊還要失火”。所以,在干旱年份濕地邊緣地帶的野草失火本是很正常的事,“春風吹又生”更是亙古不變的鐵律。加上歷史上扎龍濕地周邊的農民,就有春季放火燒荒的傳統,火后的草木灰是極好的有機肥,這種耕作方式北起黑龍江,南到云南甚至老撾都存在。但到了扎龍濕地,這種失火被媒體充滿激情的宣傳進而新華社發了內參后,就上升到了政治高度,以至國家領導人都要為扎龍濕地失火專門批示。而事實上,黑龍江省有省級以上濕地40處,全國的濕地就更多。
另據報載,扎龍濕地的失火,還與普通的荒火有著本質的不同,說蘆葦失火被撲滅后,其根部還在燃燒,尤其是這里的火還能“串根”后繼續擴大失火范圍,就是大雪覆蓋了一個冬天火還能在地下燃燒,當時媒體的記者們就是鬧不明白沒有氧氣的火怎么燃燒,歷史上扎龍就沒有發生過類似的荒火嗎?但在當時的大背景下誰也不敢深究。所以有“專家”出面說在扎龍,即使是撲滅了地表的火,還是不解決問題,只有用大水漫灌濕地后,才能根本上消滅火災。因此問題又轉回濕地干旱缺水。
但十分矛盾的是,從濕地主管部門國家林業局野生動物保護司撰寫的《濕地管理與研究方法》(以下簡稱《濕地管理》)一書中,專有“火對濕地的作用”一節,該節辨證的分析了火對濕地的正反兩方面的作用。其中的部分論述,印證記者們的看法。但唯獨沒有找到那些帶引號專家們所說的“大雪覆蓋后,蘆葦根部在地下仍能無氧燃燒”的字樣。
雖然難聽但必須指出的是:在我國專家學者越來越多、越來越濫的現實下,更要警惕那些與行業和部門有著千絲萬縷關系的專家學者的觀點。
當扎龍濕地秋季連春季的蘆葦失火殃及根部,使蘆葦很難再生長的熱點,正被媒體炒的如火如荼時,黑龍江省的某位領導于2002年春天去扎龍時,察看完現場后雖然懷疑這火是人為放的,但黑龍江省政府仍舊決定由省政府、大慶市和齊齊哈爾市共同出資300萬,緊急為扎龍濕地補水,以消滅火災、保護濕地。
扎龍濕地連續幾年不間斷的缺水炒作,終于迎來了大規模人工補水的春天,同時又獲得了首開了我國濕地人工補水先河的殊榮。但隨后就有專家和媒體對這種補水提出了質疑。
“獸道”不能高于人道
第一個質疑,就是究竟是扎龍這樣一個在全省地圖上都查不到的“點”的生態重要,還是整個嫩江、松花江流域的生態環境重要?因為靠人力來保護扎龍濕地的最重要工作就是從嫩江引水到扎龍。
當2002年春夏之際嫩江下游的松花江哈爾濱段的水位僅為112、20米,創近20年來的最低;2003年夏季更是達到110、07米,流量達到每秒124立方米,遠遠低于每秒250立方米的最低環境流量,創下了有水文記載的最低后,哈爾濱市區350萬人口春季飲水的數量和質量都難以保障,迫使哈爾濱市供水集團在已經形成地下水降落漏斗區的市區內,又打了30口深水井,作為“城市應急供水工程”的一部分。
難道幾百萬人口特大城市的飲水安全,還比不上300多只丹頂鶴的飲水安全重要?更何況過量抽取地下水,還要破壞哈爾濱市的生態環境呢?為了區區700平方公里的濕地明水面積,去犧牲整個嫩江松花江流域54、6萬平方公里面積的生態環境,究竟值不值?這是明眼人一看就能分辨出來的。
當2001年第一次給扎龍濕地應急補水時,黑龍江省中西部地區正在遭受有歷史記載以來最嚴重的旱災。扎龍所在地的齊齊哈爾市的2552萬畝耕地中,有91%遭受旱災,46%絕產。當這個“死人沒記載、活人沒見過”的旱災發生時,齊齊哈爾市有2322萬畝農田的秧苗嗷嗷待哺。而此時開始給扎龍濕地補水,會不會傷了當地幾百萬農民的感情?使濕地保護與農民的矛盾愈加激化?
因此,松嫩兩江沿岸依賴江水生存的幾百萬人甚至上千萬人的生態環境無疑將比一個扎龍濕地重要。在嫩江上過分分流江水,必將造成下游的松花江江水流量的減少,進一步降低江水的自凈能力,使松花江脆弱的水生態環境進一步惡化,有可能釀成一系列惡果。在全球性缺水的情況下,決不可以為了一個點的生態環境而犧牲全局,某個局部的生態而犧牲整體。
目前在扎龍濕地周邊的縣份中,早就存在“讓農民增收的途徑就是增加耕地,增加耕地的途徑就是開墾濕地”的觀點和行為。幾年來,黑龍江省的媒體也多次報道過違法開墾濕地,也有領導為開墾濕地而丟了烏紗帽的。
當保護濕地與農民利益的沖突,在扎龍反映的非常典型、非常激烈的情況下,如果包括農民在內的全社會,再知道每年春季保護扎龍濕地還需要從他們的“口里奪水”,而寶貴的水資源又與他們的生活、生態和生產息息相關時,他們還能像今天這樣熱愛、景仰扎龍嗎?他們會不會質疑,政府究竟是應該講人道,還是片面的講保護丹頂鶴的“獸道”?
生態不能高于生存
關于烏裕爾河流域的老百姓究竟有沒有權利取水,據來自李長友局長的介紹:發源于小興安嶺西側的烏裕爾河,是流進扎龍濕地的最主要天然河流,但在這條河流進扎龍濕地之前,有大小60處以上的提水站、水庫等取水工程,這些也是除連年干旱外,使扎龍濕地缺水的原因之一。
由于歷史上我們對保護生態知之甚少,建這些取水工程時并沒有考慮環保甚至還沒有濕地的定義。要想在干旱年份留住生態用水,只有按水權理論,用行政手段輔以經濟手段按流域統一分配水,才有可能。
重要的是:面對種水稻是農民收入最高的主要農產品的現實,并隨著烏裕爾河流域經濟社會的發展,沿河的用水量勢必將進一步加大。因此,長達576公里的烏裕爾河流域5縣市的人民,其必須的生產生活用水還是應該保證的。
按照國際通行的水權理論,“上游有優先用水權,而用水權又是人權的一部分”和“人權一定要高于生態”,“沒有了人,地球的生態再好對人類而言也毫無意義”來理解,應該首先確保烏裕爾河流域老百姓的用水權,然后由政府投資上游的節水,將置換下來的水權,來給下游濕地留下盡可能多的生態用水。那種“為了扎龍濕地有水,應將上游取水工程拆除”的觀點,是十分偏激和無法可依且無法操作的。即便目前保護濕地是一件很時髦的事,我們做任何事情也決不可失之偏頗。
鶴的故鄉不惟一
時下流行且必須保護扎龍的另一重要原因,就是那里號稱是丹頂鶴的故鄉;不保護扎龍,就是不保護丹頂鶴。這在本世紀初,當扎龍名噪一時、濕地保護風頭正勁的情況下,包括筆者本人,也受環境所迫,跟風并引導過很多此類宣傳。
但據中國工程院院士、著名野生動物和濕地保護專家馬建章介紹,丹頂鶴作為屬于涉禽的候鳥,在國內散布于黑龍江、吉林、遼寧和長江中下游及臺灣等地,國外也可見于俄羅斯、日本、朝鮮、韓國、蒙古和東南亞。
由于丹頂鶴不需要有特定的棲息地,所以它完全可以遷徙到同一積溫帶且生活環境適宜的濕地去繁衍生息,“良禽擇木而棲”,就是這個道理。因此,從大的保護角度來說,丹頂鶴決不會受一個扎龍的影響而滅絕,或者說扎龍不是丹頂鶴唯一的伊甸園。
但在某些人的鼓噪下,扎龍變成了丹頂鶴的故鄉,緊接著距扎龍30公里的齊齊哈爾市又被稱作“鶴城”,把去扎龍的公路稱為鶴鄉公路;甚至把扎龍稱為該市的“名片”。而實際上,700平方公里的扎龍濕地核心區,有67%在大慶境內。
而實際上,在這次反思中,包括筆者在內的許多多次去過扎龍的朋友,只是在扎龍濕地的觀鶴點,看到2籠子擠的滿滿的150多只丹頂鶴。社會上通常所說的去扎龍濕地,其實就是去觀鶴點看籠養的丹頂鶴。因為我們這些記者,多次在觀鶴樓的望遠鏡里、甚至在濕地核心區的腹地,也都從沒有看到過野生狀態下的丹頂鶴。
我們這些新聞記者注意到,觀鶴點這些丹頂鶴,只是在指定時間或有重要客人光臨時,才被扎龍濕地的工作人員轟出籠子后再圍著觀鶴點上空,最多盤旋飛行1公里,然后又落回籠子門口。緊接著奇跡出現了,一米多高的丹頂鶴,竟沒有像“鳥出牢籠、魚歸大!币粯拥闹胤狄巴馊プ非笞杂桑褂柧氂兴氐闹鲃幼呋乩位\。這使在場的幾百名游客一片嘩然、大惑不解。
有觀察細致、思維敏捷的新聞工作者立刻指出,觀鶴點的這些丹頂鶴,已經退化為人工馴養的觀賞動物,雖然這些翼展達2米的碩大觀賞鳥類在游客上空大鵬展翅的盤旋時,也能充分顯示丹頂鶴的力量、優雅與美后,使游客激動不已。但由于籠中有工作人員捕來的野雜魚,使這些失去野性后退化了的大鳥,已經不愿勞神費力的去野外找食,只愿貪圖籠中的安逸了!傍B為食亡”,在這里可以改為“鳥為食逸”。更有人把這些退化了的大鳥譏笑為“財政全額撥款的丹頂鶴”了。而其中的部分丹頂鶴,已經被送到哈爾濱等多地“打工”賺錢,并在展出時出逃,成為了扎龍在哈爾濱市的又一花邊新聞。另據介紹,2008年北京奧運會也將放飛退化了的扎龍丹頂鶴。
這些難道就是我們心中圣潔的丹頂鶴故鄉?野生的丹頂鶴究竟在哪?那些有自由遷徙權的野生候鳥,是不是已經像“孟母三遷”一樣,擇善而居的去了哈拉海濕地、吉林的向海濕地,甚至是專為鶴類棲息繁衍的黑龍江洪河鶴類自然保護區?他們為什么一定要迷戀著扎龍呢?難道它們也知道扎龍是名列我國第一批加入《濕地公約》的濕地之首嗎?
當籠養的“鳥為食逸”后的“扎龍丹頂鶴”,已經退化為徒有軀殼且只能陪著游客拍照的家養大鳥時,人類基于保護生物多樣性而要保護的真正意義上的丹頂鶴,已經離扎龍濕地漸行漸遠。隨著嫩江堤防有效的阻擋了洪水泛濫,嚴重的氣象干旱周期降臨和小興安嶺植被破壞造成了烏裕爾河經常斷流;加上301國道橫穿扎龍濕地和由301國道去觀鶴點的26公里公路的修建,按照李長友局長的觀點,這26公里號稱“鶴鄉公路”的修建,為保護扎龍濕地發揮了重要作用。但他同時又自相矛盾的到處呼吁,濕地內的公路,將切斷丹頂鶴食物的回游通道,而且公路上的噪聲已經嚴重影響到丹頂鶴棲息繁衍的安靜環境,使丹頂鶴對扎龍“驚而遠之”。
因此我們可以負責任的說,扎龍變的僅僅曾經是一塊適宜丹頂鶴夏季棲息的濕地,而決不是它惟一的故鄉了;更何況從90年代開始的所謂丹頂鶴冬季馴養,將大批本應回南方越冬的丹頂鶴,為了旅游而強行留在扎龍圈養,這算不算是虐待動物的暴行呢?這與我們保護丹頂鶴的初衷背道而馳了吧?
有專家指出,從保護丹頂鶴的自然習性看,人類不應對鶴進行人為干擾;但從“人”的利益看,這只是為了冬季旅游需要。上述專家觀點,印證了冬季馴養是出于旅游目的的需要,與保護丹頂鶴無關。
而據著有《濕地》一書的中國農業科學院研究員、博士生導師姜文來介紹,游客和環保工作者觀鶴的正確方法,應該是用高倍望遠鏡遠距離的尋找野外的丹頂鶴。近距離的看籠中的、甚至在籠外都不怕人的丹頂鶴,那還不如去動物園,何必長途跋涉去扎龍看那個鬧哄哄的場景呢?用籠子大量圈養丹頂鶴來渲染這里是丹頂鶴的故鄉,絕對是作秀或“鶴秀”。該濕地
“在丹頂鶴馴養繁殖方面所做出突出成績”,絕對有悖我們保護丹頂鶴的初衷。
丹頂鶴與東北虎一樣,為什么不能像大熊貓一樣被稱為國寶?他們的“形”和“神”不是更加威武雄壯飄逸嗎?但稍微了解情況的人都知道,它們不是中國惟一的動物,部分或更大的野生種群在國外,絕對不能給他們標定特有的國籍。因此,不論如何炒作,他們都不會成為國寶或國鳥。
需要指出的是,連每年越冬丹頂鶴達千余只的江蘇鹽城,都僅僅叫丹頂鶴保護區而沒敢號稱鶴鄉;當有些人把夏季僅有340只丹頂鶴的扎龍稱為鶴鄉,是不是已被業內人士貽笑大方了呢?
“扎龍是丹頂鶴故鄉”這個肥皂泡,應該被輕輕捅破后廣泛傳播。扎龍對丹頂鶴的棲息決不具有唯一性,否則納稅人的錢,真的就要繼續被濕地保護的美麗肥皂泡所籠罩后敗壞了。真正的濕地保護,應該是順其自然的對所有濕地一視同仁、同等關注。而飛來飛去的丹頂鶴自然會做出自己的選擇。
補水與“腎”無關
要求給扎龍濕地補水的原因有很多,其中最重要的就是濕地必須有水,人工補水時每秒幾立方米的涓涓溪流也可以恢復濕地的地球之腎功能,也就是用濕地去過濾人類生產生活造成的有害物質。那么給扎龍濕地人工補水能夠達到這個目的嗎?
濕地之所以被稱為地球之腎,就是它有凈水功能。據1992年時任中國政府駐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副代表、提議中國政府加入《濕地公約》的吳季松介紹:泛濫地型濕地的地球之腎機理,是這種濕地具有去除水流中有毒污染物和懸浮物的功能。其過程是:洪水泛濫進入濕地后,將減緩水流速度,沉降和排出洪水中的沉積物,排除附著在沉積物顆粒上的有毒物質,有益于社區及其下游地區保持良好的水質。也就是說,濕地像人的腎一樣,過濾了水中的有害物質。因此洪水泛濫,對泛濫型濕地至關重要。
而干旱年份的人工補水,由于涓涓溪流的水量太少,只能達到讓濕地有水的目的,有限的水通常在濕地內就蒸發滲漏了,不會有水再流出濕地,這時的濕地也就與“地球之腎”毫不沾邊了。
據吳季松介紹,扎龍濕地歷史上也不是經常有水,這符合《濕地公約》中,關于“濕地就是干干濕濕、不斷變化的一片積水地帶”的定義。
因此,對扎龍這樣的泛濫地型濕地而言,有一些年份和季節的干涸是必然的。甚至有專家介紹的一種全新觀點是,作為季節性洪水泛濫的泛濫地型濕地,其降解有害物質,還應有“曝曬”這一過程。即枯水期時,過去濕地的淺水區無水后暴露在陽光下面,這時干涸的濕地經過太陽紫外線的曝曬即殺菌作用后,可以把這個地區不適應高溫干燥環境的有害物質消除。因此,泛濫地型濕地的干涸,不僅是自然現象,更是濕地起到“地球之腎”功能所必須的一個過程。
作為支持上述觀點的又一有力佐證,在《濕地管理》一書中,也專題研究了泛濫地型濕地,在干旱時植物的生長過程,這更說明了干旱是泛濫地型濕地所必須經歷的過程。
所以,我們不能一味的希望扎龍濕地常年有水,那里不是湖泊,不一定總有水,企圖常年有水也是在干擾自然規律。按照一些專家的解釋,濕地缺水以后,并不意味著生態的完全惡化,還可形成草原生態系統后,有利于非挺水植物的生長,即物種的更新和生物多樣性的保持。而且,當水分再次達到濕地的標準以后,原有的濕地生態系統還可以迅速恢復。上述變化或稱“演替”,是符合《濕地管理》一書中,濕地是“陸地生態系統與水體生態系統之間的演替”
的表述。因此,我們由衷的期盼:愿所有濕地不再走火入魔般的強求有水。
綜上所述,我們認為,對扎龍濕地的保護也要尊重自然規律,客觀面對扎龍濕地部分時段的干涸,更要全面地、分過程的、歷史性的認識濕地“地球之腎”的功能,決不能做“不可為而為之”的事情。包括筆者在內的媒體,假如當初對扎龍的炒作能夠適可而止、不走極端,我們還需要像今天這樣的反思嗎?要知道,真理再向前多走一步,就可能是謬誤啊!
扎龍無法長期有水
歷史上扎龍濕地的水源主要是洪水。據資料記載,200年來在嫩江上的30次洪水泛濫,已經形成了向扎龍濕地供水的自然機制,但是由于扎龍濕地內的坡降比嫩江河道還大,高達千分之九濕地坡降使積水很難留住。據黑龍江省水利勘測設計研究院曹波介紹,該院在搞《扎龍濕地水資源規劃》時,曾經有人提出過在濕地內修建多條淺壩,以將在數百公里以外引來的寶貴的嫩江水,盡可能的滯留在濕地內。
但這樣做又無疑的破壞了濕地內水生態系統的完整性,使頗受爭議的扎龍濕地又增加了人工的刀鑿斧痕,違反了自然規律,因此,淺壩的方案最終夭折。這個夭折,實際上是肯定了坡降很大的洪水泛濫型濕地不能總是有水的客觀事實。
更重要的是,扎龍濕地在豐水年的下泄水量最終都流回了嫩江,這對下游、尤其是對哈爾濱用水起到很大的凈化作用。那么我們企求用修壩來將水滯留在扎龍濕地,豈不是讓濕地起不到地球之腎的功能嗎?讓濕地總是有水,究竟是濕地保護還是讓濕地凈水?恐怕都不是,大概是為了讓游客們賞心悅目吧?
所以,我們不僅要客觀面對扎龍濕地的干涸,更要認識到人工補水僅僅是簡單增大濕地的有水面積,對濕地“地球之腎”的功能可能是有百害而無一利。如果說有有利的一面,那就是有水后的濕地,可以吸引更多的游客,進而使只有45名員工的濕地管理部門財源廣進。
但這是我們保護濕地的目的嗎?公共財政的錢,應該為旅游點謀取利益嗎?那時的扎龍濕地管理局,可不可以改稱為湖泊管理局呢?
已無法恢復的原生態
在濕地高于生產、生活甚至其他生態系統的一片聒噪聲中,將濕地生態系統恢復到歷史原貌的呼聲,甚囂塵上。難道將濕地及其周邊環境恢復到原生態,就是我們保護濕地的初衷嗎?那些鼓噪者的華麗辭藻經的起推敲嗎?
從扎龍濕地強烈要求補水的理由看,該濕地今天的水少或干涸,就是由于近幾十年烏裕爾河等流域的農業人口劇增,將歷史上本應進入濕地的水量截流了。但我們查閱了所有關于扎龍的地理及水文資料并經曹波計算后得知,與50年前的歷史原狀相比,今天的濕地面積減少了90%,烏裕爾河本世紀近4年的平均來水量減少了60%。也就是說,單位面積濕地從烏裕爾河的來水量,還增加了30%。那么毫無疑問,造成今天扎龍濕地干涸的“板子”,不應打在烏裕爾河的“屁股”上。
需要說明的是,上述來水量與扎龍管理部門提供的數據及提法有較大出入,我們不知道該相信水文觀測資料,還是相信癡迷濕地事業的扎龍管理部門?
更重要的是,上述資料還記載著近200年扎龍的主要水源是嫩江洪水泛濫。如果此時扎龍濕地再冒天下之大不韙,說保護齊齊哈爾市區的嫩江堤防,是造成濕地缺水的主因,那豈不是自絕于齊齊哈爾人民?它可是齊齊哈爾市的一個處級單位。
對齊齊哈爾市的人民而言,決不可能為一個小小的扎龍濕地有洪水,而去拆除嫩江堤防后,危及上百萬人口大城市的防洪安全。從這個意義上說,他們究竟是看重鶴城這個“名”,還是上百萬人口的安居樂業,是不言而喻的。震驚中外的松花江、嫩江1998年超百年一遇特大洪水,其主要受災地就是齊齊哈爾地區,那里的人民對災后的斷垣殘壁、滿目瘡痍,至今還歷歷在目啊!
而從保護丹頂鶴安靜的棲息繁衍環境看,橫穿濕地的301國道和專門去觀鶴點的公路,又都是致命的。但哪一個齊齊哈爾人敢說將301國道炸掉?沒有了301國道,齊齊哈爾與大慶、哈爾濱等重要城市的公路交通豈不被割斷?用一句戲言,難道為了一個扎龍,齊齊哈爾人都得從這個閉塞的邊疆一隅飛出來?
歷史上,扎龍濕地是以大慶市為中心,面積達2萬多平方公里大濕地的一部分,連扎龍濕地自己在劃界時,都僅僅劃定了2100平方公里,說明了他們早就認識到,恢復該濕地的歷史原貌是癡人說夢,但他們為什么總是糾纏住烏裕爾河流域農民的用水呢?難道誰的社會地位最卑微,就應該從他的杯里分一羹寶貴的水資源?而不去責備由于源頭植被的破壞,它那里上游都經常斷流,你還怎么去分一杯羹?
雖然恢復扎龍濕地的原生態已不可能,但我們仍舊要盡可能的使這塊濕地發揮地球之腎的功能,其中最基本的,就是杜絕濕地開荒,使現有濕地在面積不減少的情況下,起到濾毒和凈水的作用。
至于保護丹頂鶴,首先要給那150多只籠養丹頂鶴培養野外覓食能力和野性后放歸自然;進一步的保護,則需要完全炸毀去觀鶴點的公路。因為這條公路,既對該地區的經濟社會發展無用,又影響了丹頂鶴棲息繁衍的安靜環境和其食物鏈中的水生動物廊道。這樣的恢復原生態既是十分必要,又符合國際上生態保護大趨勢。
這個炸毀投入達幾千萬元人民幣公路的建議,今天看可能是筆者的偏激和狂妄。但我們堅信:我國在若干年后,炸毀那些既無經濟意義,又影響生態的人造工程,將成為潮流。我們企盼多次榮登第一的扎龍,能再一次的引導潮流。
今天,當我們認識到這條直插濕地心臟的公路,是勞民傷財又破壞了環境、驅走了候鳥時;面對著只看到游客的觀光車,而基本沒有其他車流量的公路時,筆者的感受就是:為了吸引游客而將好端端的濕地破壞來瘋狂逐利的現代人,又一次應驗了孔子的
“人無遠慮、必有近憂”這句名言,“急功近利”真是“后患無窮”啊!因為炸路也是需要錢的。
惟有如此,才是真正的濕地保護,但由于認識和觀念尚未厘清,使我們目前的濕地保護正不務正業的東征西怨、四處樹敵后困難重重。
更新濕地保護觀
據吳季松介紹:與原始狀態相比,在人口劇增、生產高度發展的今天,自然生態系統就量而言,在大多數情況下是一個“負發展”,但是不能消亡。而近期來自國家環保局的結論是:中國的環境是總體惡化、局部改善。
基于以上觀點,我們認為:人類改造自然,已經形成了一些比較符合現代生活的既成事實,再恢復到過去的原始狀態,既沒必要也不可能。如果我們都回到茹毛飲血的年代,都去不生火的吃生肉,大氣中就沒有那么多二氧化碳,《京都議定書》也就沒有意義了。但哪個環?袢烁矣谶@樣說?
因此,我們這次采訪過的專家,均強調了以下觀點:就是包括濕地保護在內,我們今天研究并實施的生態保護,是在承認現狀、基本不打破人類現存生活習慣和價值觀的基礎上,充分融合現代環保理念的情況下進行。即在保證人宜于生產生活,并與經濟社會發展相結合的前提下去保護生態。這對與社會方方面面矛盾很多的濕地保護尤為重要。而失去了公眾參與,濕地保護一定是窮途末路。
馬建章先生強調,以上觀點的本質,就是建立類似武夷山自然保護區那樣的社區共管。沒有能充分兼顧各方利益的社區共管,保護區永遠搞不好。
因此,某些保護區的多年四處樹敵,絕對是濕地保護的大忌。
對濕地保護而言,就是要按國家林業局的提法,盡可能的利用自然手段去恢復。而決不能在“打碎新世界、恢復原生態”的沖動下,一味的追求原始,因為時空變化已不可能還原,可逆的“時空隧道”,只能在充滿幻想的兒童動畫片中出現。
按照東北農業大學教授王鐵的觀點,在自然界和人類相互影響、碰撞和改造的磨合進程中,每個階段都有每個階段的平衡狀態,企圖將這個平衡推倒重來,是癡人說夢。認為原生態的環境好,就盲目追求原始的生態環境,那豈不像春秋時代楚人的刻舟求劍一樣可笑。要知道,世界之船已經駛入了21世紀,再回到2千多年前楚人丟劍的水中去摸,不僅時空已變,而且那劍恐怕早已銹蝕的沒了蹤影。
用馬建章先生的話說,我們搞環保的目的,是實現人的最佳居住環境,即讓人類生活的更好。因此,我們既要反對改造自然中的狂妄,認為人類可以征服一切;也不能因敬畏自然而無所作為。如果人類為了恢復原生態而不再從自然界中索取,那豈不是讓人類倒退甚至死掉嗎?這種環保對人類又有何意義?
在國際上生存權高于生態甚至高于主權的大趨勢下,濕地保護也一定要堅持“先生存、后保護”的原則。要警惕在環保光環下的某些不可告人目的。我們看到,在保護扎龍濕地的聒噪和不安聲中,各個鼓噪的利益主體們各取所需,賺的是缽滿盆滿。而最后受傷害的,是花了錢又沒獲益的納稅人,包括政府和執政黨的形象,也一定在這種無效的折騰中大打折扣。其中反映出的深層次問題,無疑是媒體和受眾在社會轉型期的雙雙不成熟,和操縱鼓噪者的貪婪。
濕地不應是人為控制的東西,就像扎龍濕地也是從1億年前的白堊紀,經歷了若干次的滄海桑田式的變遷后形成的。今天已陷入困境的扎龍,就像一個耄耋之年的老人,給其打一針強心劑,可能還會茍延殘喘幾天,但它的氣數已盡,靠人力恐怕是難以回天了。
從物極必反的辨證觀看,因“濕地熱”而盡領風騷的扎龍,正在因干旱和少鶴而漸失光彩。如果扎龍早一點按照道家的“清凈無為,順其自然”的原則去保護,它可能不會像今天這樣飽受爭議。扎龍過去的“高熱”,是否已經預示著它必將歷史性的走向衰亡呢?
按照老子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的觀點,世界上任何事物都有其自身的規律可循。已形成的規律,就不應再去人為的干擾它。對扎龍濕地的保護,也應該是在尊重現狀的基礎上,制止濕地保護中的瘋狂和錯亂,還濕地造福人類的本能,這才是濕地保護的真諦。
理想中的扎龍濕地,雖沒有“大漠孤煙,長河落日”的雄渾;但應有“蘭在深山無人鋤,云在山峰自卷舒”的意境。那才是我們保護扎龍的初衷。我們期盼一個靠濕地本身機理就能造福人類的扎龍能早日再現。
當我們幾年前帶頭對扎龍進行了大范圍、高強度炒作之后的今天,我們更有責任進行深刻的反思,以變濕地保護中的偏差和全社會的關注為壓力,共同的善待濕地。尤其是“扎龍熱”在黑龍江省還方興未艾,近期有關部門正在醞釀將扎龍管理機構上收省管,以化解至今仍剪不斷、理還亂的諸多矛盾。
在這個情況下,我們深入探討享有多個全國第一殊榮的扎龍,更具有普遍的意義。目前,如何正確的保護濕地,到了借鑒經驗、理清思路、糾正偏差進而重新科學決策的時候了。
而科學決策,套用《南風窗》雜志的一句話,“科學”——與其說是真理的體系,不如說是不斷糾謬的體系。這用在濕地保護上,也應該是放之四海而皆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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