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土地、森林、草原等自然資源相比,人類對濕地重要性的認識要滯后得多。
●我國的生態系統價值為 7.8 萬億人民幣,占國土面積 3.77%
的濕地,生態系統價值達 2.7 萬億人民幣。
●前所未有的城市化、工業化進程,使濕地面臨“四面楚歌”的嚴峻形勢。
今天,我們在享受著比過去任何時候都要富足的現代文明的同時,也面臨著比過去任何時候都要嚴重的生態和環境問題。在以資源換取發展的過程中,濕地資源也未能幸免,由濕地破壞引起的各種環境和生態問題已經引起極大關注。
濕地究竟是什么呢?“濕地”這個詞最早是1956年美國聯邦政府開展濕地清查和編目時使用的。1971年2月,由前蘇聯、加拿大、澳大利亞等36個國家簽署的《關于特別是作為水禽棲息地的國際重要濕地公約》(以下簡稱《濕地公約》)把濕地定義為:天然或人工的、永久性或暫時性的沼澤地,泥炭地和水域,蓄有靜止或流動、淡水或咸水水體,包括低潮時水深淺于6米的海水區。
按照這個定義,濕地包括沼澤、泥炭地、濕草甸、湖泊、河流、滯蓄洪區、河口三角洲、灘涂、水庫、池塘、水稻田以及低潮時水深淺于6米的海域地帶等。1982年,濕地公約又進行了增補,把原定義的濕地的周邊土地和濕地內水深超過6米的區域歸為濕地范圍。
與土地、森林、草原等自然資源相比,人類對濕地重要性的認識要滯后得多。即使是現在,濕地在許多人眼里還被視為無用的荒廢之所。而越來越多的現代研究成果表明,濕地在生態、經濟和文化方面的效益和功能是“超乎想象”的。
濕地的生態效益表現在———
一是保護生物和遺傳多樣性。自然濕地遵循著自然演替規律,生態系統結構的復雜性和穩定性較高,生物物種十分豐富。許多自然濕地不但為水生動物、水生植物提供了優良的生存場所,也為多種珍稀瀕危野生動物,特別是水禽提供了必需的棲息、遷徙、越冬和繁殖場所?梢哉f,沒有保存完好的自然濕地,許多野生動物將無法完成其生命周期,濕地生物多樣性將失去棲身之地。同時,自然濕地為許多物種保存了基因特性,使得許多野生生物能在不受干擾的情況下生存和繁衍。因此,濕地當之無愧地被稱為“生物超市”和“物種基因庫”。
二是減緩徑流和蓄洪防旱。許多濕地地區是地勢低洼地帶,與河流相連,是天然的調節洪水的理想場所;濕地被圍困或淤積后,這些功能會大受損失。1998年長江流域的特大洪水,就與濕地破壞有密切的關系。在干旱季節,濕地可將洪水期間容納的水量向下游和周邊地區排放,防旱功能十分明顯。
三是固定二氧化碳和調節區域氣候。濕地由于其特殊的生態特性,在植物生長、促淤造陸等生態過程中積累了大量的無機碳和有機碳,由于濕地環境中,微生物活動弱,土壤吸收和釋放二氧化碳十分緩慢,形成了富含有機質的濕地土壤和泥炭層,起到了固定碳的作用。科學家研究,濕地固定了陸地生物圈35%的碳素,總量為770億噸,是溫帶森林的5倍,單位面積的紅樹林沼澤濕地固定的碳是熱帶雨林的10倍。
四是降解污染和凈化水質。濕地具有很強的降解污染的功能,許多自然濕地生長的濕地植物、微生物通過物理過濾、生物吸收和化學合成與分解等把人類排入湖泊、河流等濕地的有毒有害物質轉化為無毒無害甚至有益的物質,如某些可以導致人類致癌的重金屬和化工原料等,能被濕地吸收和轉化,使濕地水體得到凈化。濕地在降解污染和凈化水質上的強大功能使其被譽為“地球之腎”。
五是防浪固岸、保衛國土安全。海浪、湖浪和河水等對沿岸地區構成巨大威脅,如果濕地沒有保護好,這些因素對農田、魚塘、鹽田甚至村莊均會有不同程度的破壞。而濕地植被生長良好的地方,海浪的流速和沖擊力都會減弱,使水中泥沙逐步沉淀形成新的陸地。
據國際權威自然資源保護組織測算,全球生態系統的總價值為33萬億美元,僅占陸地面積6%的濕地,生態系統價值就高達5萬億美元。我國的生態系統價值為7.8萬億人民幣,占國土面積3.77%的濕地,生態系統價值達2.7萬億人民幣。
濕地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突出表現在———
一是提供豐富的動植物食品資源。濕地生態系統物種豐富、水源充沛、肥力和養分充足,有利于水生動植物和水禽等野生生物生長,使得濕地具有較高的生物生產力,且自然濕地的生態系統結構穩定,可持續提供直接食用或用作加工原料的各種動植物產品,如水稻、肉類、魚類、水生植物等一直是人類賴以生存和發展的基礎。
二是提供了豐富的工業原料和能量來源。濕地還可以為人類社會的工業經濟發展提供包括食鹽、天然堿、石膏等多種工業原料,以及硼、鋰等多種稀有金屬礦藏;濕地還有多種可用于工農業生產加工原料的生物產品,如造紙、飼料、藥材、原料加工等。
三是濕地為人類提供了集聚場所、娛樂場所、科研和教育場所。
既然如此,濕地為什么沒有受到應有的重視?我認為主要有三個因素:
第一是沒有準確揭示濕地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特別是生態效益。
第二是我國濕地的權屬不清、管理部門多。由于濕地至今沒有明確的法律地位,在國家許多宏觀規劃中,特別是全國土地保護和利用規劃,無法把濕地作為重點保護對象納入國家的保護范圍。有經濟效益和利益的濕地各個部門都搶著管,沒有利益和要承擔責任就往外推。
第三是濕地作為一種公共資源,其產權和邊界不清晰,各個社會階層和利益群體都在以不同的方式向濕地要效益,很少考慮資源過度利用和合理保護的問題。
當前,我國的城市化、工業化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和規模突飛猛進,耕地、林地、草地資源的保護力度也得到前所未有的強化。在這樣的大背景下,濕地這一最不受重視的生態系統可說是“四面楚歌”,形勢岌岌可危。因此,全國濕地主管部門和各級政府一定要從可持續發展的戰略高度和對子孫后代負責的精神,以時不我待的緊迫感,在宣傳、立法、保護規劃、資源調查和組織機構建設等方面抓緊工作,把濕地保護好、利用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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